陇川县王子树乡人民政府

王子树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养猫管理的通告

浏览量:1180    作者: 日期:2021/7/23

为了加强养犬、养猫管理,保障公民生命安全,维护全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现将加强犬、猫类管理事项通告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饲养的犬、猫只实行免疫制度,养犬养猫人必须携犬、猫只定期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设立或委托的免疫点进行疫病监测及注射疫苗,领取《云南省畜禽免疫户口册》。

二、个人严禁携带犬、猫只到户外活动,一律实行圈养。自本通告发布后,有关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在全范围内开展捕杀专项行动,进行专项整治。

三、养犬、养猫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若发生上述行为,饲养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四、养犬养猫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犬类、猫类执法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拦执法人员执行公务。

五、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请广大群众和犬、猫只饲养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格按照本通告内容执行,若逾期发现仍违反本通告内容的,王子树乡人民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

七、本通告自2021724日凌晨0时起执行。

 

王子树乡人民政府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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