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傣文化活动室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傣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核查确认:您提议建设傣文化活动室的县民族文化广场(泼水广场)及周边区域,已纳入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禁新增建设用地”的明确规定,该区域无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因此您提出的该建设方案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把傣文化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在严格遵循规划及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积极调研、探索解决傣学会办公及文化资料存放问题的可行路径,相关工作进展将及时向您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真诚的希望你们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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