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陇文旅办复〔2025〕6号(16040009)政协提案答复

浏览量:265    作者: 日期:2026/1/22

 董保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陇川县是“中国目瑙纵歌之乡”传统文化品牌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陇川县作为“中国目瑙纵歌之乡”,文化底蕴深厚。2006年,“景颇族目瑙纵歌”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每年正月十五至十六举办的目瑙纵歌节,吸引数万人参与,形成“万人同舞”的壮观场面已成为陇川独特的文化名片,在促进民族团结、驱动经济旅游发展以及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您指出的德宏州其他县市举办目瑙纵歌活动对陇川品牌造成冲击的问题,我们深表认同。其他县市的活动虽为全州旅游发展增添了吸引力,但也确实削弱了陇川“中国目瑙纵歌之乡”的独特性。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我们正积极与州文化和旅游局及其他县市沟通协调,争取在尊重各民族文化传统和意愿的基础上,共同探讨合理的节日举办时间安排,以突出陇川的品牌价值。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对陇川县“中国目瑙纵歌之乡”品牌的宣传力度,突出其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和独特魅力,提高品牌辨识度和知名度。

二是深化文化内涵挖掘。深入挖掘目瑙纵歌文化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将其与现代旅游、文创产品开发相结合,推出更多具有陇川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

三是强化与周边县市的合作。积极与州内其他县市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目瑙纵歌”文化品牌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德宏州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真诚的希望你们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陇川县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