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陇川县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030064号提案答复
杨亚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工作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将持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2023年10月13日印发的《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的通知》(云安办〔2023〕48 号)文件、2023年12月26日印发的《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德安委字〔2023〕6 号),两份省州最新文件,对各单位职责已有所规定,结合2021年8月30日印发的《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文件,我局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议县安委办制定细化《陇川县涉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明晰各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同时,我局将加强对旅游安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关于明确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
为确保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我局进一步明确各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和首要责任人。督促各景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并在景区内显著位置公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三、关于强化教育,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我局每年定期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工作规范性。今年已开展培训2次和安全演练,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关于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将持续加大旅游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游客的安全认知和防范意识。
五、关于加强排查,集中治理防范
在重要节假日前,我局将持续组织力量,对旅游景区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督促各问题单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治理。我们将持续完善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旅游高峰期的安全稳定。如督促京旺温泉等景区,持续打扫清理杂草,清理蛇虫鼠蚁等安全隐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保障旅游安全,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旅游环境。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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