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陇文旅办复〔2024〕4号 (第16030091号)政协提案答复

浏览量:381    作者: 日期:2024/10/28

对政协陇川县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030091号提案答复

常中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营盘小组新建村史文化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史文化馆建设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农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奋斗历程的全面展现更应该能让村民通过村史馆意识到自己的文化,明白历史传承的价值和意义,对自己本村的文化产生认同感,同时增强自己的文化自信。村史文化馆建设具体需要由村级为实施建设主体单位开展村史文化馆建设在下一步项目建设实施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开展好相关建设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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