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陇川县景罕傣文化传承中心项目移交景罕镇人民政府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景罕傣文化传承中心建设项目是为了方便群众文化生活,县人民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建设的重点文化项目,项目主要建设泼水广场、傣文化传习馆、泼水龙亭、停车场、旅游厕所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该项目的建设将对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促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稳定,推动陇川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建成后,由于工程款未支付完成,导致一直未将项目管护权移交属地人民政府。
为了加快项目管护权的移交,县文化和旅游局多次到项目点调研,并征求了多个部门、行业协会的意见,并就相关事项与景罕镇进行了商讨。并安排施工企业于2024年5月份对项目损坏部分进行了修复。2024年6月14日,在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协调下,县文化和旅游局与景罕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管护移交协议,正式将项目管护权移交给景罕镇人民政府管护。
关于配套十万块钱管护经费事宜,我局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了沟通,并请示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由于县级财政困难,目前难以安排管护经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帮助申报项目管护资金。
十分感谢您对陇川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欢迎您继续给予监督指导,希望我局的答复能让您满意。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5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642702016@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卫广路3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