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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八、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陇川县文物局牌子。设局长1名(正科级,兼文物局局长),副局长4名(副科级),党组副书记1名(副科级)。有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文化和旅游股),下设单位7个(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陇川县文物管理所、陇川县文化馆、陇川县非遗中心、陇川县图书馆、陇川县拉影文化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基层党建,助推文旅融合。一是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创新工作思路,加强非遗挖掘、保护和传承,加强文旅融合;2021年力争旅游总收入达33亿元,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次突破280万人次;二是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积极做好图书馆新馆的搬迁准备工作;三是加强乡镇文化站的指导和引导工作,普及推广全州培训的8套民族广场舞,创编一套适合青少年的民族韵律操和傈僳族广场舞,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相应的文化活动,使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四是创新少儿假期活动,在疫情防控到位情况下,计划组织开展2021年陇川县欢乐冬令营文化活动和举办2021年陇川县文化馆寒假少儿文化艺术科技培训班;组织开展好2021年微短视频大赛活动;五是加强图书馆管理,将“等客上门变为送书进企业”;六是压实文物安全,加强文物修缮提升、保护项目规划工作,积极开展文物征集工作。
2.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旅游开发。强化统筹和管理能力,加强旅游市场、文化娱乐市场等监管行业的管理,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按照《陇川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扎实开展做好旅游革命开发各项工作。
3.理清工作思路,以工作项目化。创新工作,整合资源,围绕“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工作的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地。
4.加强文艺精品创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进一步挖掘、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艺术,坚守边疆文化阵地,积极服务和谐周边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精品文艺创作,坚持以党和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广泛运用和提炼人民群众喜欢的风格、样式,推出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更接地气、思想文化品质更加饱满的文艺精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73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3.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4.37万元,增加9.5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3.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53.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3.83万元(本级财力1653.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4.37万元,增加9.5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53.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5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55万元,增加3.65%,主要是因为基本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474.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82万元,增加27.6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了文化馆和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项目2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3.58万元。其中文化和旅游1240.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62.19万元,图书馆19.17万元,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50万元,群众文化208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8万元;用于文物保护80.88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46.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8.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24万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62.92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我单位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我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我单位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51.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的原因:2021年无车辆购置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运行维护费;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经费;图书馆购书经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惠民活动补助;文化馆活动经费;文化馆总分管制建设;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项目实施内容及立项依据: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项目依据为《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10〕119号):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8万元进行安排。
2.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运行维护费,项目依据为《中共陇川县委十二届县委第38次常务会议纪要》第9期。用于供排水及电气维保员劳务费2.3万元/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员劳务费2万元/年;卫生保洁劳务费2.4万元/年;园林绿化维护4.5万元/年;保安人员工资10.56万元/年;水电费14.4万元/年;房屋维修费13.84万元 。
3.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经费,项目依据为项目依据是中共陇川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八期关于研究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有关事项会议纪要,同意2019年追加德宏州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经费16.2万元,从2020年起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4.图书馆购书经费,项目依据为《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10〕119号):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按照县级图书馆每年购书经费不低于8万元的标准安排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购书经费。
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依据为《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10〕119号):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要保证各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站点和服务点每年正常运行经费的投入,按照每年县级8万元、乡级5万元的标准安排运行经费,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6.文化惠民活动补助,项目依据为根据《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10〕119号): 县级每年按照农民人均0.2元的标准安排文化惠民活动补助经费,用于农民享有文化基本权益的活动补助。
7.文化馆活动经费,项目依据为(陇办发【2010】119号)文件文化馆活动经费每年不低与8万元,用于2020年文化馆日常活动,下乡开展文化活动日常经费。
8.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依据为组织实施云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9—2022年),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资料征集、名录公布、文物“四有”和安全排查,加强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维修和环境整治,落实革命文物消防安全措施,开展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
9.陇川县图书馆总分管制建设,项目依据为(陇办发[2020]86号)2021年需要完成1个总馆(陇川县图书馆)、11个分馆(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陇川农场管委会文化中心、拉影文化中心)和89个基层服务点(89个农家书屋)的总分馆制建设。
10.陇川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根据《陇政办发〔2020〕86号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项目实施单位: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金安排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8万元;景颇民族文化传承中心运行维护费50万元;;景颇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经费16.2万元;图书馆购书经费8万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8万元;文化惠民活动补助3.17万元;文化馆活动经费8万元;文物保护经费80.88万元;总分馆制建设200万元。
项目实施计划:努力完成2021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提升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各项绩效指标力争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成效: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带领各股室、二级各单位等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努力完成2021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提升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各项绩效指标力争达到预期效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未来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0.64万元,比2020年增加16.63万元,增加原因是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水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交通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2021030105213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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