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精神,推动“旅游革命”,加快旅游转型升级,实现全域旅游发展,结合陇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夯实旅游基础设施
(一)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区域干线公路与重点旅游区、旅游点等级公路改造,重点打通和改造提升影响重点旅游线路的断头路、瓶颈点,提升自驾旅游道路通行条件,满足普通自驾车辆和符合国家标准房车的通行要求。加快腾陇高速公路建设,加快陇川通用机场建设,加快陇川县汽车综合客运站建设,提升章凤口岸辐射能力,完善县内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建设。到2020年,力争实现干线公路与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名镇之间有三级以上公路连接,与旅游特色村寨之间有满足旅游大客车双向通行的四级以上公路连接,积极打造陇川“最美”旅游公路。(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二)完善自驾旅游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坚持补短板、强基础,以通信基站、游客休息站、观景平台、汽车营地、旅游厕所、旅游汽车租赁点、应急救援站(点)、旅游标识系统等为重点,全面完善腾瑞姐滇西火山热海边境民族风情自驾游线路陇川段沿线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到2020年,完成沿线通信基站建设45个;在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重点旅游道路沿线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满足自驾游客休息、咨询、停车、用餐、购物、补给等综合需求的游客休息站3个;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满足自驾游客观光、摄影、休息等需求的观景平台4个(现已有陇川观景台、户撒观景台);规划建设集旅游体验、综合服务、教育社交等功能于一体的景区化、生态化、特色化、智慧化汽车旅游营地2个(现正在建设平山雨林公园);合理布设旅游汽车租赁点,开展落地自驾、异地租还车、分时租赁等自驾旅游业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德宏铁塔陇川办事处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三)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围绕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实施,按照规范化、人性化、精品化、智慧化的要求,坚持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到2020年,在全县主要旅游小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以及加油(加气、充电)站点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5座。积极探索创新旅游厕所市场化、多元化建设管理运营模式。(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和计划推进,2020年底前完成)
(四)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全面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积极配合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我县景区资源和旅游产品等资源全要素上线,实现直播、导游导览等平台功能在户撒非A景区基本覆盖,加快推进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高速公路无感支付等工作,为游客提供最全面、最权威、最便捷的旅游智慧化服务。积极推进智慧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智慧旅游企业。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全县范围4G网络全覆盖,主要旅游目的地和重点旅游集散地WIFI信号全覆盖。(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工信委、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二、提升旅游产品供给
(五)争创陇川全域旅游示范区。按照“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配套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的要求,积极争取陇川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旅游服务品质,着力推动旅游业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景区内部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完成,长期坚持)
(六)推动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加快全县特色旅游小镇、旅游名村、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工作,加大中高端旅游产品的有效供给,形成一批具有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游客欢迎的陇川特色旅游目的地。积极推动A级或A+级景区创建,到2020年,新建A级或A+景区2个。推动旅游产业与产业建设、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休闲度假型、会展会议型、文化娱乐型等不同主题的旅游业态集聚区,积极推进“天宫目瑙”文化旅游小镇、户撒阿昌族特色小镇、勐约景颇族特色小镇建设,加快建设龙安村、户早村、来细村、弄颜村、温泉村、上麻栗坝村等旅游特色村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部门配合,2020年底完成,长期坚持)
(七)突出打造生态旅游品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着力提升章凤国家森林公园,加快建设南宛湖温泉度假旅游区、景罕玉兔佛塔景区、陇川滨河景观公园等一批生态旅游景区重点项目,创建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全面提升陇川生态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把陇川打造成为滇西知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八)深化边境跨境旅游合作。充分发挥我县沿边开放的区位优势,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中缅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积极拓展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旅游合作,努力构建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线路互推、客源互送、产品开发、投资合作、品牌打造、人才培养、宣传促销、市场共管的边境跨境旅游交流合作新机制。创新边境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游客及自驾车出入境便利化水平。
加快章凤口岸洋人街建设项目推进,加快边境跨境旅游产品线路开发,不断丰富边境跨境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到2020年,争取中缅跨境旅游合作陇川片区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成为面向缅甸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游客集散点之一。(县外事办、县工业和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章凤海关、陇川公安边防大队站等部门配合,2020年完成,长期坚持)
(九)培育发展新产品新业态。加大中高端旅游产品供给,积极培育建设一批体育旅游、户外运动、航空旅游、养生养老、健康医疗、节庆会展等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加快推进陇川户撒平山雨林公园、贵澳陇川中缅国际大数据农旅扶贫产业园、陇川鸡蛋花产业开发项目、陇川县龙安水世界、陇川县龙安土砖文化驿站和京旺温泉度假村等项目建设。积极举办陇川山地自行车暨户外越野挑战赛、“七彩云南”陇川马拉松比赛等品牌赛事。深化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提升中国国际目瑙纵歌节民族文化节庆品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文产办、县卫生计生委、县科技局、县民宗局、县工业和商务局等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十)根除“不合理低价游”。深入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精神,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旅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凡是涉及的旅行社一律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一律依法吊销导游证,购物店一律依法予以关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公安局、县税务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十一)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加强对进入陇川县的旅游团队的监管,相关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须制作和填报电子行程计划书,载明团队运行路线、停留地点和时间信息,告知团队全体游客,上报统一管理平台。接待旅游团队的客运车辆须安装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在运营过程中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行程计划书行驶。加强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游客安全和接待服务规范。未按行程计划运行的旅游团队,对有关旅行社、导游和客运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尽快启用格式化电子行程计划书,完成安装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装置,长期坚持)
(十二)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涉旅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旅游、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合作,严厉查处涉旅案件,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公安机关要加强旅游景区、涉旅场所、游客集聚区治安管理,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及时处置警情;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强迫交易、偷税漏税、“酒托、药托、游托”等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涉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税务局配合,长期坚持)
四、构建旅游诚信体系
(十三)强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在旅游产品业态、旅游要素设施、旅游公共服务、产业运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宾馆酒店、旅行社、旅游餐饮、旅游景区等旅游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配合州上探索制定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休闲农业、边境旅游、乡村旅游“德宏标准”。加快建立旅游标准的宣传推广与监督机制,通过旅游标准化实施,推动旅游景区创A、旅游服务设施评星和旅游企业创品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长期坚持)
(十四)完善旅游服务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评是否合规经营,形成规范指数;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以暗访体验的方式进行专业评价,形成品质指数;由游客通过网络平台对旅游企业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价,形成体验指数;3项指数加权平均形成诚信指数,采用10分制记分,诚信分公开发布,作为政府监管依据,并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提供参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县直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十五)建立旅游服务动态管理机制。对在我县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和导游、旅游景区、旅游餐饮企业、旅游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形成优胜劣机制。对诚信分高的予以宣传、推荐、奖励;对诚信分低于6分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诚信分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停止经营活动。(各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直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五、创新旅游管理机制
(十六)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按照国际通行惯例,推动建立权威高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推动陇川县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强化协会自律管理。鼓励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专业评价、宣传推广、表彰激励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引导行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支持行业协会依法独立开展活动,服务会员、严格管理,推动形成约束性行业自律机制,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十七)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旅游综合监管,服务全域旅游发展。按照“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建立完善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根据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和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应政府办副主任)牵头统筹协调指挥,构建全县旅游市场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指挥调度体系,及时处置各类涉旅事务。积极探索成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旅游警察队伍、旅游巡回法庭。(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文体广电旅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院、县公安局配合,长期坚持)
(十八)健全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县、乡镇、涉旅企业三级旅游投诉处置工作体系,加强投诉处置队伍建设,强化投诉处置培训,提升投诉应急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在统一的投诉处置平台上,每一单投诉按照其重大程度和紧急程度,同一时间送达被投诉者和指挥中心,被投诉者在指挥中心指导下处置投诉事宜,并以投诉者的满意度和投诉处置时间作为评价投诉处置效果的主要指标。每级指挥中心的投诉处置工作,在上级指挥中心监管下进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县直单位配合,长期坚持)
(十九)强化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和州纪委、州监察局转发《云南省纪委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对在整治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导致发生重大涉旅事件的,给予严肃问责。(县监察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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