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陇川县农村消费潜力情况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给陇川县消费品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增长情况创历史新低。随着疫情防控逐步趋稳,消费品市场降幅逐渐收窄,呈稳步回升趋势。陇川县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季度来看,一季度完成4.60亿元,下降9.7%;二季度完成11.38亿元,下降3.4%;三季度完成18.19亿元,增长0.9%;全年预计完成25.66亿元,增长5.2%。
(一)陇川县2020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级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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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社会消费品零售月度额(万元)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万元) |
同比增速(%) |
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月度额(万元) |
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万元) |
同比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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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13267.6 |
29020.3 |
-9.2 |
4698.4 |
10213.5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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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 |
17934.7 |
45955 |
-9.7 |
68.2 |
10063.9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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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 |
17335.6 |
63290.6 |
-7.2 |
6710.8 |
16774.6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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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 |
24139.2 |
87429.8 |
-3.2 |
7876.2 |
24481.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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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 |
26308.2 |
113738 |
-3.4 |
6099.6 |
27710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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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 |
22584.1 |
136322.1 |
-1.5 |
6791.2 |
37763.1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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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 |
20271.5 |
156593.6 |
-1.2 |
6014.4 |
43429.5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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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 |
25311.4 |
181905 |
0.9 |
7747 |
51176.5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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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 |
27637.1 |
209542.1 |
2.6 |
7243.2 |
58419.7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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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 |
24126.2 |
233668.3 |
2.7 |
5655.5 |
63535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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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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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陇川县202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1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403元,同比增长0.9%;1-2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6279元,同比增长6.7%;1-3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9059元,同比增长8.6%;1-4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11613.8元,同比增长10%。
(三)严重制约消费品市场增长的因素
一是餐饮行业遭受重创。因疫情暴发期正值春节餐饮消费旺季,受疫情防控严禁群体性聚餐消费的影响,餐饮行业几乎处于全行业停业状态,受影响面大且时间长。长时间闭店停业,对餐饮企业造成巨大考验。二是汽车类消费进入低谷期,车市的持续低迷严重影响消费品市场增长。三是石油及制品类较同期回落较大。因受疫情影响,居民居家隔离,出行基本停滞,石油及制品类消费严重下滑,回落幅度较大,对限额以上增长情况影响较大。
(四)消费品市场增长点分析
一是食品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促进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活跃。二是2季度开始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拉动作用明显,其持续稳步增长是全县消费品市场发展的重要支撑。三是汽车类零售额下降幅度收窄,影响作用明显减小,带动全县的消费品市场回升。四是从商品零售类别看,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类的销售仍保持着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全县限额以上企业销售的27种大类商品中,零售额增速居前五的分别是金银珠宝类、粮油食品类、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化妆品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二、陇川县采取的措施
(一)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
在疫情防控不放松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推动消费品市场复苏回暖。陇川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企业面临的困难,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让企业有条件地开展生产经营;加强落实减免税费、延缓还款、降低租金等措施力度,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为企业减负减压,渡过生存难关。
(二)注重舆情引导,恢复消费信心
注重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正面、正确引导群众积极消费,克服恐慌心理,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居民消费信心、释放消费能力。
(三)做好企业发展长期谋划,适应疫情带来的新变化
疫情期间,居民以线上消费为主要方式,相关配送行业发展迅速,改变了居民消费方式。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做好长期谋划,以应对新的消费模式。加强企业的线上线下融合度,指导实体零售、餐饮等企业增强线上营销策略,从单一的线下销售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线下、线上与配送三位一体的配套服务,从而扩大消费,把疫情中出现的“危”中成为企业发展中的“机”,做好长期谋划,挖掘消费市场增长的新动力。
(四)纳限工作要常抓不懈
积极挖掘企业的自身潜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规模化发展,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健全基础工作,根据扶优扶强、加快发展的原则,积极培育前景好、成长性强、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成长为限额以上企业,提高限额以上企业对全县消费品市场的支撑作用。2020年,陇川县已纳限贸易企业23家,并完成全年纳限目标任务230%,为努力完成全社会消费任务增长夯实奠定了支撑基础。
三、存在的困难
(一)农村的消费设施不够完善
与县城相比,农村的消费基础设施相对简陋,服务功能还不健全、乱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差、市场经营不太规范等问题还是存在,特别是随着消费习惯和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农民学会网上购物消费,但是,在农村有些地方存在着物流覆盖率不高、电商服务点还是较少,配送的时间较长,甚至有的农村区域不支持配送或是配送的成本比较高的问题,需要不断完善、进一步地解决。
(二)农村的消费环境不够充分
农民消费法律意识、消费维权意识欠缺普遍存在。农村地区,农村商超规模较小,商品类型比过去增加不少,但品质参差不齐,还是会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农民大多风险防范意识较差,没有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或者消费票据的习惯,导致部分农民闲麻烦而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三)农村消费市场的开发、建设需进一步加快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农村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水平会得到很大的提升和转变,但是建设开发的力度与农民的心理期望相比、与农民的消费需求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四、几点建议
面对农村人口较多、庞大的消费主体、旺盛的消费需求,需要制定好的政策措施,协调各方,共同发力,只有通过招商引资,持续通过发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农业提质增效、健全完善消费基础设施、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法律服务等促进农村消费的转型升级才能促使农村消费朝着协调、文明、生态、健康有序推进。
一是继续落实企业减免税费、延缓还款、降低租金等措施,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二是扎实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贸易业企业快速发展。
三是继续抓好纳限工作。一是发挥已纳限贸易业企业作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挖掘自身潜力,为陇川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谋划抓好2021年纳限企业工作,积极培育、扶持有前景、有潜力的企业成长为限上企业,提升贸易业对全县经济支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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