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日—2023年12月8日我局对10个水资源取水许可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资源取水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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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四号
邮 编:67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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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许可类型 |
行政许可结论 |
批复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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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陇川县勐约温泉村电站 |
变更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6号 |
2023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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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陇川县勐宛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散含河水电站) |
延续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7号 |
2023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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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腾陇高速公路城子收费站地下冷水取水工程项目 |
审批新建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8号 |
202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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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腾陇高速公路户撒服务区(右幅)地下冷水取水工程项目 |
审批新建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9号 |
202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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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腾陇高速公路户撒服务区(左幅)地下冷水取水工程项目 |
审批新建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10号 |
202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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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腾陇高速公路户撒收费站地下冷水取水工程项目 |
审批新建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11号 |
202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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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腾陇高速公路景罕收费站地下冷水取水工程项目 |
审批新建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12号 |
202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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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腾陇高速公路陇川服务区(右幅)地下冷水取水工程项目 |
审批新建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13号 |
202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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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腾陇高速公路陇川服务区(左幅)地下冷水取水工程项目 |
审批新建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14号 |
202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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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腾陇高速公路清平收费站地下冷水取水工程项目 |
审批新建 |
准予许可 |
陇取水许〔2023〕15号 |
202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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