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水利局

陇川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11月14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浏览量:1598    作者: 日期:2023/11/15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日—2023年11月14日我局对6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2-3124230

  真:0692-3124230

通讯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四号

   编:678700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行政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结论

批复文号

审批时间

1

陇川县王子树乡通三级公路项目

审批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8号

2023年8月22日

2

陇川县勐约乡营盘村民委员会勐约洞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9号

2023年10月26日

3

陇川县清平乡新山村民委员会富民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10号

2023年10月26日

4

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民委员会曼哈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11号

2023年10月26日

5

陇川县景罕镇景罕村民委员会允喊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12号

2023年10月26日

6

陇川县章凤口岸国门及前置拦截作业区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13号

2023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