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审计局

陇川县南宛河城子段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12774    作者: 日期:2023/11/28

陇川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2号(总第300号)

 

 

 

 

 

陇川县南宛河城子段治理工程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627日至925日,对陇川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的陇川县南宛河城子段治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该项目由德宏州水利局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涉及干流南宛河治理段及3条直流治理段,共计治理河道13.662km,批复的概算总投资为3987.53万元(不含永久占地投资),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938.38万元(建筑工程3 231.5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14.59万元,独立费用404.71万元,预备费187.54万元),水保及环境部分49.15万元。另建设征地补偿费219.76万元由陇川县自筹解决。

该项目通过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网上竞价+随机抽取方式选择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机构,陇川县南宛河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德宏裕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工作。通过公开请招标方式,确定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作为勘察设计单位,确定陇川县德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欣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九巨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确定云南恒泽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德宏润宏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分别与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第三方检测等参建单位共签订合同11份。

项目于20191015日开工,202117日竣工。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截至202283,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821.05元。资金无结余。债权合计0元,债务合计533.91元。

该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能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并在建设中贯彻执行。存在项目资料不规范,工程项目竣工后的管理维护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39.8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陇川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39.82万元”的问题,审计责成建设单位对多计工程款39.82万元予以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完善竣工图,做好项目资料的归集、整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全面、完整,归档规范;建议建设单位完善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办法和有效措施,加强河道治理的维修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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