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1号(总第295号)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21年7月至12月,对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林草局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由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县林草局内设综合办公室、生态修复与科学技术发展股、资源保护管理与灾害预防股3个行政机构;下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林科所、林木种苗站、瑞陇木材检查站等10个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3人,退休人员62人,聘请护林员754名。审计结果表明,县林草局2020年基本能按照预算法及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按县财政下达预算批复执行,基本户能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但审计也发放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支出不及时的问题、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部分内容时间久远已不适应现行规定,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2989.07万元。
(二)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较低2216.45万元。
(三)隐匿列支“三公”经费3.93万元。
(四)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65.52万元。
(五)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87万元。
(六)非税收入未执行收缴分离管理规定2669.98万元。
(七)往来款长期挂账1897.72万元。
(八)设置账外账。
(九)账实不符2.93万元。
(十)多头开设银行账户。
(十一)无发票支出4.83万元。
(十二)会计核算不规范10.59万元。
(十三)扩大开支使用范围0.0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陇川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责成县林草局今后细化预算项目支出;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较低问题,责成县林草局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问题,责成县林草局及时缴入县级财政统筹管理;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结算;对其他问题责成县林草局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细化项目预算,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提高预算执行效率。㈡及时修订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以保障各项内控管理工作行之有效。㈢财务人员应加强会计制度学习,规范财务审核及核算,及时将各账外专账并入基本户核算。㈣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及时办理往来款项清理、结算。㈤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及时撤销多头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林草局高度重视,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 87万元已按要求上缴县财政;对多头开设银行账户问题已及时取消2个银行账户;对无发票支出问题已及时补开发票;对扩大开支使用范围问题已及时调账处理。对已形成事实,无发整改的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隐匿列支“三公”经费、非税收入未执行收缴分离管理规定、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承诺今后严格按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其他问题由于清理难度大,需进一步清理并请示上报上级部门批复后及时处理。
针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县林草局全部予以采纳,并及时修订完善了单位内控制度。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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