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20年9月至10月,对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陇川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17年第三批车辆购置税资金用于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计划通知》(德交发〔2017〕496号)、《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云南省公路局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德交发〔2018〕11号)、《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省补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德交发〔2019〕156号)、《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省补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德交发〔2019〕211号)、《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交通运输部2019年车辆购置税和港建费用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德交发〔2018〕474号),该项目涉及3个年度5批次133个单项,治理隐患路段总长度为753.393公里。计划投资50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75万元,省级资金1870万元。
该项目资金到位3328.8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7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3.86万元,累计支付3328.86万元,无结余。截至2020年10月16日,该项目完成投资总计5386.12万元,实际已支付3328.86万元,资金缺口2057.26万元。无债权,债务合计2057.26万元,其中:应付芒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费328万元、应付云南洪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费620.53万元、应付云南飞庆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费319.02万元、应付瑞丽市富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费314.12万元、应付德宏州强龙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费296.20万元;应付云南云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30.10万元、应付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24.90万元、应付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19.67万元;应付成都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设计费41万元、应付云南中通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24.26万元、应付云南宏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9.05万元;应付德宏州九康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质量检测费30.4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均按照公路建设相关管理办法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规及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投资按批准的预算进行了控制。财务管理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建账核算,开设了专户存储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款项支付实行审批制,支付程序及手续基本完整、规范。
二、审计建议
㈠项目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按拨款审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㈡目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支付工程款项,避免出现法律和政策风险,同时中央和省级的专项配套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
㈢加强对工程的后续养护,使其长期发挥效益。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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