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司法局

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3804    作者: 日期:2024/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陇川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涵盖了2023年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陇川县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www.dhlc.gov.cn/sf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陇川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以西陇川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692—71729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陇川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对部门信息进行梳理,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2023年,陇川县司法局发布各类信息188条,均为主动公开。其中包括预决算公开及三公、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我局常态化工作,持续做好重大决策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涉密不公开,不涉密的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陇川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三审三校”,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于2023年11月完成《陇川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优化信息管理方式,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对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平台建设,加强信息管理。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公开栏目板块政务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不断完善平台信息日常录入与维护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不断完善和充实栏目内容,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我局的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优化办理程序、规范答复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分工、股室调整,以及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配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二是注重学习提升。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升我局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三是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规范内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99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培训针对性有待提高,培训人员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对新政策新要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主动公开率仍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公开及时;二是继续强化工作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进行督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实处;三是继续健全优化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陇川县司法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文章来源:陇川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