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司法局

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7432    作者: 日期:2023/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陇川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涵盖了2022年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电子版可在陇川县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陇川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以西陇川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692—717294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陇川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陇川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州、县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2022年,陇川县司法局发布各类信息180条,均为主动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本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公开。在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公布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更新公开工作。

二是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三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定要求,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四是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围绕乡村振兴、全力推进法治陇川建设、统筹六稳”“六保和投资消费工作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陇川县司法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有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不断完善陇川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于202211月完成《陇川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三是严格建立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完善平台信息日常录入与维护工作,公开信息上要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完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明确对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不断完善和充实栏目内容。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陇川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及时处理上级部门对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的纠错意见,对上级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进行转载。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到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保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局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立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即:信息填报员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复核,进一步确保了涉密信息和不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上网公开,在公开过程中,未发生失泄密问题。截至20221231日,陇川县司法局共在网站上发布信息1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政事业性收费

8.11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方面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形式过于单一,有时材料收集不够及时,有遗漏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陇川县司法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文章来源:陇川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