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司法局

勐约司法所积极践行“案中普法”“以案释法”

浏览量:444    作者: 日期:2023/9/1

人民调解是基层社会依法消除纷争的群众自治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勐约司法所一直以来把人民调解当做基层普法的前沿阵地,在每一起纠纷调解中抓住机会抽丝剥茧,为当事人分析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近日,勐约司法所调解的2起矛盾纠纷,充分践行了“案中普法”和“以案释法”。

案情一

水源破坏污染纠纷。一外地人叶某某到我乡某村某组承租林地种植经济作物,而某村某小组的饮用水源就在该承租林地内,2023年5月因叶某某推地边路导致某村某小组的饮用水源遭到破坏,今年雨季以来一直严重影响该组村民饮水,产生纠纷。8月12日,叶某某、某村某小组村民到勐约司法所申请调解,到场的村民十余人,情绪愤慨,表示如果叶某某不认真处理这件事情将采取一些“非常”措施,甚至驱逐。司法所在调解过程中,耐心为当事人讲解水源保护、林地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即讲情理又说法理,最终叶某某认识到水源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同意停止进一步破坏水源,承担解决饮水问题的相关费用,叶某某与某村某小组村民达成和解。

案情二

抚养费纠纷。男方项某某与外籍女子金某某20多年前相识,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育有一子未成年。2023年2月因产生矛盾自愿解除事实婚关系,协议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支付每月1000元抚养费,2023年8月因抚养费履行问题产生纠纷。8月29日,勐约司法所主持调解,乡综治办、普法强基工作队员联合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男方情绪表现较为激动,认为这段婚姻关系中女方有较大的过错,并对女方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表示极大的愤怒和不满,面对女方几次扬言再不履行就要暴力解决,调解员及时制止男方暴力性的语言,并引导双方正确表达诉求,把关注焦点引到现实问题的解决上。了解了基本事实,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拉家常聊生活、讲关爱教育未成年子女,枚举身边的正面例子宽慰双方,并认真分析法律问题,一是原约定1000元的抚养费既不符合法律关于抚养费数额的规定,也不符合女方现实的支付能力。二是女方作为孩子的母亲天然享有亲权且受法律保护,解除婚姻关系男方不得阻止女方探视看望孩子。三是女方作为缅籍人员,在我国享有基本的人权,生命、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最后,在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互谅互让就抚养费达成新的协议,男方承诺不会阻止女方探视看望孩子,如有新的问题会依法寻求法律帮助。

上述两个调解案例中,经调解员结合实际大力普及与案情有关的法律知识,有效让当事人更加清晰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及时纠正一些错误的思想及行为,妥善化解矛盾。

    今后,勐约司法所将进一步依法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并发挥好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能,加强“案中普法”“以案释法”的力度,为维护区域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文章来源:陇川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