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747701000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与计财股、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派出机构6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负责章凤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二所(负责景罕镇、勐约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三所(负责陇把镇、陇川农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四所(负责户撒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五所(负责城子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六所(负责清平乡、王子树乡、护国乡辖区)。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8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也无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无离休人员,退休63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年共对36家食品生产企业、654家食品流通企业、1195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实现了监管全覆盖。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并培养专业管理人才。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促进发展”为核心目标,集中力量查处假冒注册商标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集散地、批发市场,以及制假售假行为猖獗、一地一品或一地多品现象突出的区域,坚决打击侵权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应对推送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进行全面核查,并指导、督促相关申请人撤回不以创新保护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是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提升质量品质。围绕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为目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将质量强县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真抓实干,齐抓共管,全民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举办2024年全州“质量月”启动仪式,各成员单位压实责任,协调联动,合力推动我县质量强县工作进一步提升。
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清单之外无审批”,依法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动态调整完善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化开办”“电子营业执照”“开办企业一窗通”“电子印章”。将“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牵头推进开办餐饮店、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
五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监管。加强对节假日期间药械市场整治、“药剑”行动专项检查、冬春季药品安全执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药品巩固提升、突出疫苗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开展打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违法犯罪整治等16类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
六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维护安全生产。开展特种设备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余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3家,检查特种设备486台件,发现风险隐患问题15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份,风险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14个,正在整改中1个。列入政府督办事项并纳入安委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录入系统8项,已销号7项,做到安全风险隐患全闭环管理;
七是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了明码标价、口岸收费、开展翡翠成品明码标价、粮食领域价格运行、涉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旅游市场、住房租赁市场合同违法行为、殡葬领域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乱收费、强制消费、捆绑消费)、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等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重点区域和环节进行价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市场必需品价格稳定,确保市场秩序有序平稳。2024年,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530户次。
八是加强广告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强化广告监测检查工作。2024年,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067户次,检查各类广告487条次,(其中:检查线下广告419条,检查互联网广告68条,监测媒体广告15条);现场拆除户外广告26条,责令删除互联网广告25条(其中:消费举报线索4条);发现涉嫌广告违法线索51条,处置51条,处置率100%。
九是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再次梳理;组织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等8个部门配合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参加2024年国家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竞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反垄断相关制度集中学习会11次;开展“反垄断法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 余份,现场受理并解答群众和企业咨询20余人次,对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十是案件查处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63件,涉案金额:515340.38元,罚没金额:164419.1元,一般程序案件51件(一般行政处罚案件43件,已办结40件,未结案3件;不予行政处罚8件,已办结6件,未结案2件),医疗器械案件1件,药品案件9件,化妆品案件1件,未成年人保护案件2件,食品案件25件,产品质量案件6件,广告案件1件,烟草制品案件6件;简易程序案件12件,案件核审率达百分之百,无一复议诉讼案件。
十一消费投诉、举报处置情况。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226件,其中:投诉189件(含线下投诉20件、12345政府热线及信访12件)、举报37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19.9051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111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37153.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37153.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38055.94元,下降11.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38055.94元,下降11.81%;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退休6人,调出3人,辞职1人,导致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737153.89元。其中:基本支出9253306.89元,占总支出的86.18%;项目支出1483847.00元,占总支出的13.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43779.81元,下降13.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45233.91元,下降18.10%;项目支出增加401454.10元,增长37.09%;上年无上缴上级支;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退休6人,调出3人,辞职1人,导致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基本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爱国卫生项目支出增加173700元,专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53306.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28920.28元,占基本支出的91.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4386.61元,占基本支出的8.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384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运行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2.非税收入安排市场监管协管员经费7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管协管员工资支出。
3.企业注册登记专项资金49997元,主要用于购买营业执照、企业注册登记相关工作
4.质量强县工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质量强县业务支出。
5.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工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业务支出。
6.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传销专项业务支出。
7.出租房屋化粪池改造资金20150元,主要用于维修出租房化粪池改造支出。
8.陇川县专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专利奖励和扶持、专利培育和实施运用、专利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专利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专利中介服务事业发展等方面。
9.解决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水平,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三品一特安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知识产权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卓有成效。
10.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全力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合法利益和身心健康。
11.创建国家卫生县和健康县城建设资金2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和健康县城建设相关工作支出。
12.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经费153700元,主要用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陇川县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2020年来,我局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
13.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10000元,主要用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陇川县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2020年来,我局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2715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减少1448055.94元,下降11.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6664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3%,完成年初预算的93.44%。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退休6人,调出3人,辞职1人,导致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531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3%,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福利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退休6人,调出3人,辞职1人,导致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341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17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退休6人,调出3人,辞职1人,导致人员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84883.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326.62元,增长23.8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80331.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64%,完成年初预算的7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5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6%,完成年初预算的45.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045.62元,增长3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19.00元,下降50.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4719.00元,下降50.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883.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326.62元,增长23.8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80331.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5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节俭理政,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压缩接待支出;二是严格公车审批使用,杜绝不规范用车,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045.62元,增长3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19.00元,下降50.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4719元,下降50.9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了2023年公务用车保险费用10331.87元,二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各类专项检查增多,工作量增大,用车频繁,增大了车辆使用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是:因为我局今年厉行节约,节俭理政,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压缩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发生17批次共101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4386.61元,比上年减少70428.39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为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770.11元;水费12869.87元;电费22098.15元;邮电费19235.81元;物业管理费费4239元;差旅费560元;维修维护费1738元;公务接待费4552元;劳务费3205.63元;工会经费196632元;福利费119351.04元;其他交通费用41655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58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663393.18元,其中,流动资产541836.04元,固定资产512104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16.7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0385.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673855.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85.9平方米,账面原值4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898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69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657.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039.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3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3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747701111
[附件: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5101402535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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