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加快计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发布实施。2022年7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39号)文件下发。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州计量事业发展,增强计量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编制该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包括四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夯实基础、服务发展的原则,在民生计量、能源计量、诚信计量、产业项目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全面提升计量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服务德宏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计量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申报建设符合我州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的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60项,全州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满足全州重点项目和企业量值溯源需求。民生计量工作质量大幅提升,关键领域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过度包装平均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的强制检定实现全覆盖;培育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50家以上。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农村计量服务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围绕新时期绿色低碳发展要点,能源计量工作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适应本地区社会发展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建成,计量工作达到省内中等偏上水平。
(三)重点任务。
1.强化计量应用,促进重点领域发展。一是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我州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电器消费品制造业、原材料产业四个工业集群发展,建立一批急需的先进计量标准,增强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为“德宏制造”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二是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依托省计量数据服务平台,加强我州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推动计量产业链条数据融合共享。三是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围绕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养老领域、医疗器械、可穿戴设备、营养与保健品等领域,加快建立完善相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四是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积极参与完善省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和碳排放监测系统建设。围绕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综合节水、绿色生产等新时期绿色发展要点,深入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监督、服务,持续开展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专项监督。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2.强化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对不适应计量工作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技术改造,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提高区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率,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能级水平。二是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争创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提高公益性计量服务水平。加强计量技术机构间的协同服务、协同创新,构建优势互补、优质高效、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三是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落实落地,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四是推动计量工作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站式”质量基础支撑服务。
3.加强计量检督管理,提升计量监管效能。一是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实现涉及民生领域重点强检项目全覆盖。强化用于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与百姓生活、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强检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和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对商品过度包装行为进行治理,推动企业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二是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治理模式。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建设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按要求落实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市场环境。三是强化计量监管制度建设。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计量风险。四是加强计量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计量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认真做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工作衔接和宣传贯彻。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提高对计量工作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的认识,结合本实施方案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计量发展重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建立德宏州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市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计量服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加大计量专项资金投入,增强经费保障能力。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是加强计量文化宣传。深入开展计量科普宣传,提高全民计量科学素养,提升社会各界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和参与度,加强计量文化建设。五是加强督导评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起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39号)文件和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评定内容,实施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实施意见》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39号)中主要内容包括六部分、共34条内容,其中(一)强化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二)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研究、(三)加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研究、(四)聚焦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七)服务精密制造和高端仪器发展、(八)提升航空、航天和高原湖泊计量服务能力、(九)服务智能制造与人工智能发展、(十六)加快标准物质研制应用、(二十)融入区域经理协调发展、(二十二)推进计量国际交流合作等10条实施意见属省级层面统一规划安排。而本《实施意见》通过优化其余内容包括四部分,共17条实施意见。
原文链接:
https://www.dhlc.gov.cn/scjgj/Web/_F0_0_5JLIJ0RJ8CE03697814B41DDB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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