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

浏览量:5056    作者: 日期:2022/4/15

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全民抗疫大格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及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从业人员不能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有境外旅居史、高中风险旅居史或发热、味嗅觉减退等健康异常情况以及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安排上岗,对于擅自安排上述人员上岗的餐饮单位,一律进行关停;从业人员应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应及时更换;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

二、严格执行扫码准入要求,经营场所必须张贴云南健康码,并安排人员监督扫码,特殊情况不能扫码的,应配备登记本;对进入餐厅(馆)的顾客、网约配送员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正常并持健康码绿码者方可进入。

三、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除垃圾,防止蚊蝇滋生;全面做好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并如实记录消毒台账,确保经营场所环境洁净、卫生、安全;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收款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餐饮具必须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备用,并做好消毒记录;规范处置餐厨垃圾,并做好处置台账,做到日产日清、流向可溯。

四、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一米线”,餐桌座位之间间隔1米以上、人员保持1米社交距离,采取预约就餐、减少桌椅摆放或隔桌隔位安排就餐等方式,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上座率不得超过经营场所客容量的75%,建议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避免人员聚集。

五、积极推广分餐制,餐厅(馆)必须提供公勺公筷;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应采取密封方式盛放,并使用封签,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

六、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原则,疫情期间不得承接任何形式的宴席,对疫情期间承接宴席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