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2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浏览量:6542    作者: 日期:2023/1/4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20221231日前在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6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或者直接向负责其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多报合一年报主要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企业参保各险种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社保信息;

9.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计信息;

10.特种设备信息;

11.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12.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信息。包括:(1)海关注册信息;(2)经营补充信息(币种:人民币);(3)企业自律管理情况信息;(4)海关减免税监管货物信息。

13.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年报信息。包括:(1)疫苗生产许可证信息;(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3)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多报合一年报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特种设备信息;

6.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7.海关管理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包括:(1)海关注册信息;(2)经营补充信息;(3)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报合一年报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信息;

7.统计信息;

8.特种设备信息;

9.依法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10.海关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包括:(1)海关注册信息;(2)经营补充信息(币种:人民币);(3)企业自律管理情况信息;(4)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

五、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0692-7171762

市场监管一所章凤镇)0692-71714330692-71778315

市场监管二所景罕镇、勐约乡)0692-7955073

市场监管三所陇把镇、中共陇川县陇川农场社区委员会)0692-7966075

市场监管四所户撒乡)0692-7933049

市场监管五所城子镇、清平乡、王子树乡、护国乡)0692-7183237

 

特别提示:年报报送、补报年报以及信用修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告。

 

附件:市场主体年报和即时信息填报流程   [附件: 全流程教你填报市场主体年报和即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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