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22309    作者: 日期: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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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 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有内设机构11个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许可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和商标广告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机关党委。

派出机构6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负责章凤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二所(负责景罕镇、勐约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三所(负责陇把镇、陇川农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四所(负责户撒乡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五所(负责城子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六所(负责清平乡、王子树乡、护国乡辖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德宏州“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等工作,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

2、严守安全底线,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提升全县质量水平,把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关,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各族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3、继续强化竞争执法,认真开展反走私工作,抓好各类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以“双随机”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 44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2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51.65万元。

与上年 4730.39万元对比降低2100.94万元,主要原因:全县打私工作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专利事业发展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629.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77.8万元,上年结转451.6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7.8万元(本级财力217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 4730.39万元对比降低2100.94万元,主要原因:全县打私工作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专利事业发展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29.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2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25万元,与上年1302.53万元对比,减少48.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资在2019年度支付;项目支出1375.2万元,与上年3427.86万元对比,减少2052.66万元,主要原因是:打私工作经费预算减少2072.66万元,专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公共服务支出:2337.56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2.4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8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7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5万元,项目支出1110.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1万元,项目支出104.8万元)。

资本性支出1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0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6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7万元,较上年减少50万元,下降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原因是目前暂无出国考察学习的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0次,共计接待1100人次

主要用于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减少50万元,下降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50万元,下降100%;原因是2019我单位需购置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及资金安排情况

1、专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项目实施依据是:陇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年第20期;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工作经费3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

3、质量强县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陇政发(2010)304号;

4、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运行经费2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发〔2012〕20号;政府会议纪要2017年8期;

5、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津补贴(县级配套)10.8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德政发〔2006〕162号;

6、非税收入安排市场监管协管员经费7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陇政办发[2017]96号;

7、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国务院令第444号; 德政办发〔2013〕265号;

8、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经费5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国办发〔2015〕50号;云工商财【2015】1号;

9、2020年全县打私工作经费800万元,项目的实施依据是:陇政办发[2017]96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及内容

    1、专利事业发展专项:旨在贯彻落实《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精神,推动德宏州自主创新成果保护与运用,提升陇川县专利质量,支撑德宏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查无”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查落实以及工作总结和信息收集上报宣传。

3、质量强县工作经费:全面实现质量强县发展目标,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树立一批在质量管理、产品过程控制方面具有广泛实用性的行业质量标杆。

4、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运行经费:了解全县2020年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规范抽检,确保程序合法,统筹兼顾,扩大抽检覆盖面,树立问题意识,增强靶向性,提升问题产品处置力。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5、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津补贴(县级配套):在乡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到位。

6、非税收入安排市场监管协管员经费:为保证各项职能职责履职到位,特别是为有效开展打击走私工作,确有必要充实市场监管协管员。

7、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经费:承办全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调度汇总和通报查禁传销工作情况。

8、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9、2020年全县打私工作:结合陇川特殊的地区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坚决遏制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动态,针对电子产品、食品、成品油、烟酒等社会关注的走私热点,适时组织专项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贸易秩序。

(四)项目实施计划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金管理,严控财政资金。建立完善的单位财政资金内部控制,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和报废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的规模和比例,把关财政资金经费支出的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

4.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积极履行打传办职责;确实抓好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组织各乡镇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完成无传销社区的创建。

5.认真履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制定2020年质量强县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开2020年质量强县各项工作。

(五)项目实施成效

1、经济效益:通过打传行动,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普及防范人民群众对传销的认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害;开展好质量强县工作,助推企业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努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2、社会效益: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格局,共享质量发展成果,社会公众创新力明显提高,形成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满意度达到实施效果。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337.75万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2505.67万元相比减少了1167.9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预算了全县打私工作经费800万元,去年预算2000万元,打私工作经费减少1200万元,打私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动态,针对电子产品、食品、成品油、烟酒等社会关注的走私热点,适时组织专项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贸易秩序,开展反走私工作,保障各部门走私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177.75万元,资本性支出1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固定资产总额259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1.0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19.68万元(房屋1285.80万元,车辆156.6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77.22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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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