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量:464    作者: 日期:2025/11/18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陇川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重要地方性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研究制定县人社局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表,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年内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

2.统筹推进法治与业务融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要求各股室负责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精神传达到干部职工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相关业务工作中,实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3.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服务窗口、招聘会等渠道,以发布政策法规、企业招聘信息等方式向办事群众及机关干部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2024年,在各类招聘会现场开展政策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在“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宣传政策法规7次。二是开展“政策解读进企业、惠企服务入园区”专题宣讲活动,向工业园区内企业宣讲社会保险政策及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健全行政决策体系。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聘用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担任本局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前提供法律意见,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确保决策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经过决策酝酿、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程序,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研究相关工作11次。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要求开展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

4.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依据政策、经办规程变动及上级要求,动态调整完善内控制度,确保经办操作规范无误。重点完善了社保基金管理、就业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的内控制度,形成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可控的内控体系。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全体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全局持执法证队伍共14人,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的要求开展工作。

2.建立劳动保障风险排查机制。发挥部门联动机制效能,加强与法院、工会等部门协作,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制。2024年,共调解结案11件。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0%以上;缴存55个项目2011万元农民工资保证金,其中19个项目存入银行总金额274万元,担保项目28个项目总金额1555万元,有7个项目享受免缴保证金优惠政策,共返还7个项目工资保证金金额64万元;调解劳动报酬纠纷50件,涉及人数160人、金额186.2万元;通过“安薪行动”排查在建项目80个,化解292人农民工工资237.7万元。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督促。组织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提醒、督促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在日常行业管理中,督促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公司自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主动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针对各种监督建议,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2024年,办理信访13件,办结率100%。

2.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扎实抓好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关键岗位管理,规范基金经办流程,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业务经办股室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跟踪督促,确保社保基金安全。2024年,开展业务自查稽核抽查共23笔,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问题整改2个。

3.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抓好日常经办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涉企检查相结合,建立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降低检查频次。2024年,涉企检查13家,未有检查主体不合法、检查事项不透明、检查频次过高、检查程序不规范等情况,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结合职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围绕《陇川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结合人社职能,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统筹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把招聘会开到村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民族节庆活动现场,累计组织线下招聘7场、沪滇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2场,转移上海就业578人。进园区企业召开政策宣传座谈会,向参会企业代表详细解读政策享受条件和经办流程,促进企业规范用工、稳岗留工。向返乡农民工宣传就业创业、外出务工补助、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社保参保等相关政策,增强农民工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带头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到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法制建设工作机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及时传达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2.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作风整顿、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活动,通过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和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2024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学习典型案例15件,开展廉政谈话2次。

3.重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案件,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均组织法制审核人员研究讨论,经咨询专业法律顾问后,报至班子会集体讨论。对可能存在较高以上风险等级的执法案件,积极报送至县司法局,并加强与县司法局的联系沟通,提前做好复议、应诉相关准备工作。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宣传活动形式较为传统,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法治宣传覆盖不够全面;二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加强,面对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时,专业能力和应对技巧有待提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不够熟练。

(二)原因分析:一是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认识不够深刻,创新意识不强;二是执法人员培训不够系统,缺乏常态化、专业化的培训机制;三是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对干部职工法治能力的考查测试不够全面。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陇川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陇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