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热点问题】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提前领取?

浏览量:14117    作者: 日期:2020/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领取个人账户资金的情形:1.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2.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且不愿意延伸缴费的,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