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及省、州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开展及时奖励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拟对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集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进行及时奖励,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0年9月1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请向陇川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陇川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7171820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7178730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陇川县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拟奖励对象的公示(第一批)]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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