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行《陇川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草案)》《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证会对《陇川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草案)》《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15:00-17:30在陇川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25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陇川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草案)》《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草案)》有关或者关注该事项的公民。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法律工作者由相关部门推荐。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名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章凤镇环城东路东150米)
报名信函寄至: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8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传真电话:0692-7171363;
网上报名邮箱:258353785@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11: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陇川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bmid=24)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同时电话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杨薇(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局局长),0692—7174720
雷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0692—7178612
附件:1.关于《陇川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 作实施细则(草案)》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草案)》的起草说明
2.施行《陇川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草案)》
3.《陇川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草案)》
4.听证会报名表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附件4
《陇川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
(草案)》《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
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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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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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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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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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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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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