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川委员:
你提出关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聘任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及以隶属关系,对岗位实行总量管理、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单位各等级岗位设置受到相应的结构比例限制。目前,我县农业系统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是按照《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云南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24号)的比例核定了高级、中级、初级的岗位。事业单位应按照本意见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文件45条规定:农业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申请变更:(一)农业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按上述文件要求,我县不能增加高级职称比例来设置高级岗位。
二、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规定。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数额限制。对县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者,因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依据该文件规定,只有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县级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额受限制,但可以由单位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
今后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议,县级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额比照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额设置。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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