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木边 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提高广山寨子六十岁以上人员补助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58号)文件,其第九条规定: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第十条规定: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终生支付。
第十一条规定: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现行基础养老金为:自2014年7月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0元/月,2017年7月省财政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5元/月,合计基础养老金为85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450元)/139。
广山寨子已年满60周岁参保人,所领取的养老金均为省级统筹计算方法,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自动生成,已是按照中央和省级政策统筹发放,发放金额处于正确、合理状态,不可变更。今后如中央和省有提高基础养老金政策,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发放。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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