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朝会 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给予县图书馆增设一个副高职称岗位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陇川县图书馆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是2009年11月28日由德宏州人事局核准的。岗位总数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高级核准岗位数0个,中级核准岗位数2个(九级1个,十级1个),初级核准岗位数2个(十一级1个,十二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五级核准岗位数1人,四级核准岗位数1人。
二、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按照这个比例,陇川县图书馆现有编制人数(专业技术人员)4人,达不到设置高级岗位的要求。
三、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9号)文件规定,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权限申请变更:(1)文化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要变更岗位设置的。目前陇川县图书馆不符合申请岗位设置变更的条件。
四、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规定。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数额限制。对县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者,因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陇川县图书馆在没有设高级岗位的情况下,今后如有符合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按该文件规定执行。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8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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