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清平乡人民政府

关于《德宏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浏览量:2050    作者: 日期:2022/11/21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德宏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德宏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2022—2035年在全州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部署,为全州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工作指引。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巩固扩面成果、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到“十四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0%以上。


第二部分:任务安排。


以“八+N类群体”为重点,以社保服务“四个能力”为支撑,以多方联动“四个机制”为保障,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实施“十个一批”行动,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重点落实19项具体工作。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组织实施阶段,2022至2034年围绕“十三类群体”,扎实开展“十个一批”专项行动;总结提升阶段,2035年对标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


主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协同配合;提高监督意识,做好跟踪问效;提高服务能力,切实转变作风四个方面进行了要求。


三、《方案》与云政办发〔2022〕38号文件的主要区别


《方案》在“八类群体”的基础上新增五类群体,扩面对象突出十三类重点群体。将云政办发〔2022〕38文件中的“六个一批”细化到“十个一批”,将省级明确的15项重点工作细化为19项工作。同时新增第三部分“实施步骤”,相比云政办发〔2022〕38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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