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农业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陇川县农业部门根据关于全面开展2018年预算公开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于2019年2月25日对2018年预算公开进行自查,对已公开的:陇川县农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中欠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现对陇川县农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中欠缺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的补充公开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农业安全生产、畜牧产业发展、农业相关产业发展等工作到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参加会议,在全县范围内的工作检查、督导、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农业安全生产、畜牧产业发展、农业相关产业发展等工作检查、督导、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陇川县农业部门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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