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陇川县陇把镇人民政府
二、负责人:金桥弄
三、执法区域:陇把镇
四、执法类别:综合
五、办公地址:陇川县陇把镇农贸路1号
六、监督电话:0692-7966405
七、邮编:678704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云南省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征兵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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