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云民发〔2023〕86号)相关要求,深化拓展我州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工作成果,德宏州民政局、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中共德宏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了《德宏州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供基层参考。
二、主要内容
《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工作要求5部分组成。有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持续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3项重点内容;明确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范围、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精简村级组织参加的会议和填表报数、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设置、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严格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范围、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名称和式样、依法依规明确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11项具体措施,力争用2年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
三、主要特点
(一)依法依规、分类施策。一是《方案》所列村级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村级组织协助服务事项,都是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州级参照省级指导目录执行;对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方案》明确由县级党委和政府依法依规明确、统一部署安排。二是《方案》明确村级组织保留外部挂牌事项的名称、式样和数量。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内部悬挂的标牌,由村级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因地制宜、方便群众。涉及村民群众生产生活确有需要仍需出具证明的,村级组织可对能够核实的事项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既考虑到为村级组织减负赋能,也考虑到便利群众办事。
四、实施时间
《方案》自2023年11月起开始施行,州、县市、乡镇(街道、农场)组建工作专班,对照省级指导目录对全州421个村(社区)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整治工作。12月份开展检查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12月25日总结工作完成情况,上报上级部门。2024年持续深化巩固。
五、成效预期
通过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村级组织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组织能动性,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集中精力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村民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s://www.dhlc.gov.cn/mzj/mzj/Web/_F0_0_5L0HGERLDD1B82DB59FC4C5BB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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