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和依法治县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森林条例》以及其它的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不断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措施,为构建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努力,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结合“忠诚可靠、守纪作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共7次,学习人数308人次。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成立了普法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如下:
(一)依法治林,打击违法行为情况。2019年,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有效的维护了林区稳定和生态资源安全。2019年全局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92起,(其中:盗伐2起;滥伐42起;非法运输木材6起;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1起;毁林开垦14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5起;违规野外用火2起);查处违法人员92人(次),查处木材154立方米,处罚林地89732平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20.3452万元。(其中:罚款:112.68万元,木材变价款:7.66万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共办理行政许可2652份。具体办理行政许可情况如下:
1.《植物检疫证》:共办理808份,其中:检疫木材26771.97立方米。
2.《林木采伐许可证》:共办理494份,43776.32立方米。
3.《云南省木材运输许可证》:共办理1327份,共计36191.3立方米。
4.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共办理18起,永久占用林地196.9689公顷,临时占用林地162.5336公顷。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共办理1份。
6.《三有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共办理4份。
(三)行政执法监督及案卷评查情况。我局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时,要求每名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同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监督作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和案件文书制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并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有错必究”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2019年我局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12起(其中:行政许可卷宗11起,行政处罚案卷1起),评查结果为全部优秀。参与州政府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1起(其中:行政许可卷宗1起),评查结果为优秀。
(四)“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1.“放管服”工作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016〕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017〕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7〕48号)等文件的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局各股室站所队认真开展“放管服”工作,共清理公布行政职权227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159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新增行政许可5项,新增行政处罚20项(新划入职权),承接州林业局下放的行政许可4项,对州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无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
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在互联网网站公开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我局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示的《陇川县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本着“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分层监管、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木材运输检查、违法开垦采石采沙、违法加工经营木材处罚、木材加工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害生物防疫抽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检查、森林防火期内进行计划烧除检查、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养殖经营检查等8项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抽查,目前执法人员目录库入库的共计46人,监管对象涉及木材加工、苗圃经营、养殖场等共入库的有95家。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其中对可公开事项的抽查结果进行备案登记和公示,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究。
3.“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根据省、州、县文件要求,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内部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监督管理系统,共录入151项。同时根据省、州、县通知要求,将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信息及2019年开展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共录入执法机构1条,执法人员信息30条,行政检查信息31条,行政处罚58条。
(五)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情况。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构建公平竞争、平等保护原则,我局一直比较重视规范性文件出台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尽量不出台限制、阻碍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近几年,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我局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次清理,清理了部分与法律法规规章条款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六)对县检察院的《检查建议书》回复情况。2019年2月20日县检察院对我局作出了《检察建议书》(陇检行建〔2019〕53312400002号),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相关股室站所、管护分局对保护区内非法占用林地种植农作物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将研究和办理情况回复县检察院:“一是责成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陇川管护分局对自然保护区林地管理工作进行整改,认真梳理林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严防破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二是制定植被恢复造林作业设计,由自然保护区陇川管护分局、勐约乡林业站监督勐约乡帮中村委会崩线村小组村民保勒腊对非法占用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三是行文转发陇检行建〔2019〕53312400002号《检察建议书》,要求全县各乡镇林业站、林场、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对辖区内的林地进行认真梳理,严防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七)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我局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司德都起诉我局林业行政登记纠纷一案,我局积极应诉。陇川县人民法院于4月4日立案受理,6月3日开庭审理,6月28日县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司德都的起诉。
三、普法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共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学习活动7次,共有干部职工562人次参与了学习和竞赛;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让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今年来,我局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爱鸟周”、“知识产权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使林业政策家喻户晓。全年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资料13570份。主要开展宣传培训情况如下:
(一)根据县普法办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共组织50人参加了竞赛。
(二)根据县普法办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关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共组织48人关注。
(三)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知纪明规懂法”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由党委书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80人上了一次廉政党课。会后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党纪法规知识闭卷测试,成绩全部优异。
(四)根据县普法办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法宣在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考试,全局应参考80人,实参考80人,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平均分94.03;并将考试情况及成绩报县普法办。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宣在线”学习创积分活动,全部达到3000分以上。
(五)根据县普法办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74人参加了“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成绩全部合格,其中36人满分;并形成总结报县委机要和保密局。
(六)根据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联发的《陇川县2019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周”活动实施方案》(陇综治办〔2019〕4号)文件要求,3月8日在陇川县第二中学(城子镇)开展了一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份,展示宣传板6块,接收学生咨询12人次。
(七)根据县普法办的通知要求,会同其他普法成员单位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物品1750份;(其中:宣传单1200份,宣传挂历200份、宣传围裙150条、宣传手提袋200个),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林权流转、林木种苗、病虫害防治等热门问题咨询12人次。
(八)根据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物品1000份(其中:宣传单600份、宣传挂历200份、宣传围裙100条、宣传手提袋100个)。
(九)根据县委宣传部的要求,会同野保、营林、种苗等股室到勐约乡开展科技“三下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物品3620份。
(十)为更好地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我局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主题日知识讲座,全体干部职工共80余人参加培训。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宣传围裙200条,宣传手提袋100个,展示宣传展板6块,接受群众咨询12人次。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微信公众号”、“链工宝”APP开展全民安全应急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共有53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危化品及安全应急知识竞赛活动。
(十二)根据县科委的安排部署,参加全县科普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200多份;
(十三)在县普法办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积极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单1800份,手提袋100份、宣传围裙100条。
(十四)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督察工作规定》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11月25日,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五楼大会议室开展了学习《规定》活动,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发鸿对《规定》全文6章35条进行了逐条讲解学习;全局干部职工80余人参加。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县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和调解工作。2019年未受理林权纠纷。确权发证4个村民小组(勐约乡瓦幕村委会勐广小组:面积:1090.83亩、宗地:61宗、林权证:48本;王子树乡邦东村委会邦中寨:面积:598.09亩、宗地:73宗、林权证:24本;王子树乡邦东村委会邦东景颇寨:面积:2458.68亩、宗地:184宗、林权证:55本;王子树乡盆都村委会滚堂寨:面积:1988.02亩、宗地:98宗、林权证:64本;户撒乡新洪小组、芒旦一社、帮傲小组:面积:4757.17亩、宗地:4宗、林权证:4本)。共完成错误更正72个宗地,涉及林地面积5307.84亩,更正林权证22本。
2019年受理林权流转变更登记33笔(面积7530亩、宗地49宗、新林权证33本、流转金额563.4476万元);林权证拆分业务6笔(面积411.31亩、宗地13宗、新林权证6本);林权证分户业务8笔(面积266.99亩、宗地9宗、新林权证8本);遗失补办林权证业务15笔(面积12389.79亩、宗地31宗、新林权证15本);补发林权证业务2笔(面积468.98亩、宗地2宗、新林权证2本);林权证冻结业务6笔(面积:2850.7亩、宗地31宗)。
我县的林权工作从一开始就实行信息化管理,各种林改数据,林改档案都100%的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宗地信息数据库已全部实现联网,100%进入了省、州数据库。今年9月,因机构改革,我局完成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整体划转自然资源局业务移交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情况
2019年7月25日根据县司法局通知要求,我局在本部门网站公告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并通过了州、县验收。为保证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我局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进行维护,现系统运转正常。全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8人,今年有2名工作人员新办执法证,申报工作已经完成,待司法局通知考试。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情况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陇川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陇政办发〔2015〕9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5年9月制定印发《陇川县林业局行政学习会议学法制度》(陇林发〔2015〕106号)文件,现每年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其次充分利用星期一学习会议,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以及省、州、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精神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知法、懂法、用法的业务水平。
七、法律顾问工作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德发〔2016〕36号)文件精神要求,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在原法规股办公室。并聘请了云南宝励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尹加才)作为我局法律顾问。聘请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止。聘请金额:每年2万元。2019年法律顾问共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2件次,参与行政诉讼1次。
八、林业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的依法治理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法律宣传教育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硬件设施落实不到位,活动开展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开展执法过程中,由于受装备的限制,不能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二是法律宣传培训教育还有薄弱环节,部分干部对法律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运用和掌握法律法规的能力有限,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制宣传教育手段还比较落后,普法教育形式缺乏新的突破。仅限于“摆(摆摊法律咨询台)、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性宣传工作不够,法制宣传工作往往以法制宣传日为主,虽然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只有一日效应,缺乏持久性。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依法治理工作中加以解决。
九、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
(一)加大学习力度,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以及省、州、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精神要求;不断提高法治政府意识,严格按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全年开展3--4次学习活动)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对文化素质较低和新调入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要认真组织培训和学习,让他们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清楚执法程序,能规范制作法律文书,以提高全县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同时,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每名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并做到常抓不懈。(全年开展2--6次普法培训活动)
(三)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和其他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基层站所要深入到乡、村、社、寨、边远林区开展宣传,确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林业法治观念,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的参与到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中来。(全年开展6--8次普法宣传活动)
(四)及时制定和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督察工作规定》和《云南省林业厅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要求,及时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保障记录装备,在开展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过程全纪录。
(六)规范办理行政许可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认真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同时完善以“放管服”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承接好省州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新划职权工作,杜绝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
最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化解社会矛盾,为创建好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奋斗。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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