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生/年)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300元;
2.县级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800元。
二、义务教育(小学,生/年)
1.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非寄宿生650元,寄宿生850元,特殊教育学生6000元;
2. 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105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0元,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元。
4.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元;
5. 8个较少民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生活补助250元。
三、义务教育(初中,生/年)
1.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非寄宿生850元,寄宿生1050元,特殊教育学生6000元;
2.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180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50元,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25元。
4.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元。
5. 8个较少民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生活补助250元。
四、普通高中教育(生/年)
1.免学杂费:陇川县第一中学1000元、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800元。
2.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分为两档,其中:一等助学金2500元,二等助学金1500元。
3.生活费补助2500元。
五、职业高中教育(生/年)
1.免学费1000元。
2.国家助学金(高一、高二年级享有)2000元。
3.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雨露计划3000元。
六、大专及以上(生/年)
1.高职高专雨露计划3000元(原建档立卡学生)。
2.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奖励5000元(直过民族)。
3.困难学生交通费补助: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有名额限制)。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6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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