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教育体育局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调配实施细则

浏览量:4782    作者: 日期:2022/12/5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中共云南省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2号)、《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陇川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2145号)、《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规定>的通知》(陇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管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陇川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调配范围及类别

(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免职调整人员。

(二)联盟办学双方学校调整人员。

(三)学校紧缺学科需学期中途进行调整人员。

(四)学年末结束公开考试调整人员。

、调配条件

一)工作年限要求

1.乡镇工作人员之间互调的,必须在乡镇工作满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

2.乡镇工作人员调入城区的,必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

3.城区工作人员之间互调的,必须在城区工作满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

(二)师德师风要求

1.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近3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调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以及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其他情形的。

教学成绩要求

1.小学

1一类学校近三年来,每学年下学期教学成绩按单班计算,所任学科至少有一科平均分不低于县平均分或至少有一科县排名位次较上学年上升5个位次,未达到的不能申请调动。

2)二类学校近三年来,每学年下学期教学成绩按单班计算,所任学科至少有一科平均分不低于县平均分2分或至少有一科县排名位次较上学年上升5个位次,未达到的不能申请。

3)三类学校近三年来,每学年下学期教学成绩按单班计算,所任学科至少有一科平均分不低于县平均分3分或至少有一科县排名位次较上学年上升5个位次,未达到的不能申请。

4)四类学校近三年来,每学年下学期教学成绩按单班计算,所任学科至少有一科平均分不低于县平均分4分或至少有一科县排名位次较上学年上升5个位次,未达到的不能申请。

注:三年级下学期成绩县排名位次与上学期成绩对比。

2.初中

1)一类学校近三年来,每学年下学期教学成绩按单科计算,所任学科平均分不低于县平均分或县排名位次语数外较上学年上升2个位次,其它科目上升1个位次,未达到的不能申请调动。

2)二类学校近三年来,每学年下学期教学成绩按单科计算,所任学科平均分不低于县平均分3分或县排名位次语数外较上学年上升2个位次,其它科目上升1个位次,未达到的不能申请调动。

3)三类学校近三年来,每学年下学期教学成绩按单科计算,所任学科平均分不低于县平均分5分或县排名位次语数外较上学年上升2个位次,其它科目较上学年上升1个位次,未达到的不能申请调动。

注:七年级下学期成绩县排名位次与上学期成绩对比。

3.非统考科目调整人员、校长任免职调整人员、联盟办学调整人员、外系统或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借用调整人员,不受教学成绩限制。本学期请产假或外出培训或因病请病假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教学成绩的,提供上学期教学成绩,同时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学校类别划分参照《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德宏州提高乡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15条措施>的实施办法》(陇教体发〔202034号)文件中附件5进行分类。

1)小学阶段全县小学阶段按四类划分:陇川县第一小学、陇川县第二小学、陇川县民族小学为一类学校;各乡(镇)中心小学为二类学校;各乡(镇)其他完全小学为三类学校;各乡(镇)教学点为四类学校。

2)初中阶段全县初中阶段按三类划分:陇川县民族中学、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初中部)为一类学校;陇川县第二中学、陇川县第三中学、陇川县第四中学为二类学校;陇川县第五中学、陇川县王子树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为三类学校

(四)其他要求

1.乡镇小学调入城区小学的,城区小学必须有空编,并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调动限额内进行。

2.特殊情况需跨学段调配的,调入学段必须有空编,并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调动限额内进行。所学专业应为调入学段的紧缺专业,调入人员需具有调入学段相应教师资格。

、调整程序

(一)办理调动依据

1.因人事任免进行调整的,以中共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文件为办理调动手续的依据。

2.因联盟办学进行人事调整的,以双方联盟学校到县教育体育局报备的人事调整报告为办理调动的依据。

3.学校紧缺学科学期中途进行调整的,以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纪要为办理调动依据。申请人员向调出学校、调入学校提交申请书,调出、调入学校签署意见后,调入学校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交同意调入的请示报告,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调入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办理调动手续。

4.学年末结束公开考试调整的,以当年公开考试调整实施方案为准。

(二)办理手续

1.调出单位开据调出人员工资介绍信(须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一份)和离校清单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2.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将调配结果报告、学校调配请示报告、岗位聘用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职称变动的职改办开据职称岗位聘用工资函。

3.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将工资介绍信、调配结果报告、岗位聘用工资函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工资科开具变动后的工资介绍信到县教育体育局。

注:调入人员职称岗位聘用,调入学校根据学校空岗情况,可以直接聘用到调入人员现享受的岗位等级,也可以低聘到有空岗的下一个级别。

4.将《调配结果报告》上报中共陇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办理手续时间。以发文时间或党组会研究时间为办理调动时间,工资执行时间为文件落款时间的下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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