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州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的捐资助学工作,根据《德宏州农村阿昌族专项教育扶贫资金落实方案》,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全覆盖。同时,资助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资助说明及标准
(一)严格按照《支持德宏州阿昌族聚集区专项教育扶贫项目协议书》《德宏州农村阿昌族专项教育扶贫资金落实方案》的规定确定资助对象,认真核实每一位资助学生情况,严禁出现虚报、冒领和超范围补助。
(二)资助对象必须是德宏州户籍的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专及以上)大学生,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全覆盖。
(三)资助的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三、申请及审核
(一)各县市教育局对农村阿昌族大专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扶贫助学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资助对象精准。
(二)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阿昌族大专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大学新生(家长)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册(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同时将村委会、乡(镇)政府签章的《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表1)上报县市教育局、县市扶贫办进行初审,并填写附表1意见;审核后填写《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金汇总表》(附表3),并将附表3以电子版并加盖电子公章报德宏州教育局。
(三)州教育局、州扶贫办对拟资助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核实的(附表3)电子表返还县市教育局,由县市教育局在受助学生所在乡镇、村委会进行五天公示。德宏州教育局同时在德宏州教育信息网站进行五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确定资助学生人员名单。
(四)公示结束,由县市教育局完成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四、学生申请需提供材料
(一)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
1.户口册(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表1)。
(二)往届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首次申请
1.户口册(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表1);
3.《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附表2)。
五、资助资金发放
1.德宏州教育局对受助学生核实后,计算所需资金,向德宏州财政部门提交年度资金拨付公函,同时,提交核实、公示后的《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金汇总表》(附表3)。
2.德宏州财政部门按资助标准,将当年的资助资金一次拨付到县市财政部门,由县市财政部门按资助标准拨付县市教育部门。
3.县市教育局协调相关银行,将当年的资助资金拨付到学生(家长)提供的银行账户,并保留相关票据,完成当年的阿昌族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六、监督管理
1.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的资助工作接受德宏州扶贫办的监督。
2.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资金、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必须向中国烟草公司云南烟草公司、捐赠人书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德宏州媒体公布,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3.各有关部门必须对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全程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扶贫办的检查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692-2119326(州纪委驻州教育局纪检组)。
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工作联系电话:0692-2129519,电子邮箱:240553578@qq.com
附表: 1、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2、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
3、德宏州农村阿昌族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助学金发放汇总表;
德宏州教育局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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