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

解读《陇川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浏览量:4061    作者: 日期:2022/11/29

2021年10月29日,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陇川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安排意见》(陇办通﹝2021﹞56号),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陇川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全链条重塑蔗糖产业”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工作方针,按照“稳定面积、良种良法、节本增效、持续发展”总体要求,扎实推进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陇川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2021/2022年度全县甘蔗收获面积30万亩,甘蔗农业总产量165万吨,工业入榨量150万吨,食糖产量20万吨。

(二)甘蔗种植任务。全县下达新植(含翻种)甘蔗面积10万亩,其中:水田蔗6.315万亩、旱地蔗3.685万亩(见附件1)。

三、主要政策

(一)国家补贴政策

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新植面积每亩补贴350元,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每亩补贴170元,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每亩补贴20元,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每亩补贴25元,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每吨补贴30元,机收甘蔗运输每吨补贴15元,蔗叶机械粉碎作业每亩补贴20元。2021/2022年度,下达陇川县补贴资金7172.3万元。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函〔2020〕3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陇川县2021/2022年度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基础数据收集整理,表册上报、入户签字,全部由制糖企业完成。村委会、乡镇(农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

(二)县政府支持政策

1.安排乡镇(农场)甘蔗生产工作经费。其中:乡镇(农场)完成当年冬春甘蔗种植任务,按每亩10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甘蔗入榨工作经费,每入榨1吨甘蔗拨付1元,按乡镇(农场)甘蔗入榨量兑付。甘蔗生产工作经费,从蔗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从蔗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蔗叶综合利用补助资金。

3.安排县甘蔗生产督导组工作经费10万元,从县财政预算列支。

4.开展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从县财政预算列支。县级留20%,下拨乡镇(农场)80%。

5.安排甘蔗秸秆禁烧工作经费30万元,从县财政预算列支。县级留10万元,下拨乡镇(农场)20万元。

6.县级财政足额预算安排《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县级配套补贴资金。

7.县财政继续预算安排甘蔗农业保险配套资金,确保甘蔗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开展,切实保障蔗农利益。2021/2022年度,全县甘蔗政策性保险面积26万亩。

(三)甘蔗收购政策

按照全省甘蔗收购价格形成机制和全州蔗糖生产形势以及《德宏州制糖企业关于2021/2022年度糖料蔗收购价格和生产扶持政策的决定》(德糖企联发〔2021〕1号),确定2021/2022榨季全州甘蔗收购价格为:优良品种每吨450元、普通品种每吨420元、淘汰品种每吨400元,品种类别按蔗区由制糖企业合理确定;继续实行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办法,糖蔗联动基价和联动系数执行云南省糖业协会指导意见,三类品种(淘汰品种)及境外甘蔗不享受糖蔗联动价。

实行蔗梢做种加价政策。由企业推广种植的品种,采用上半茎做种的(上半茎留种达60公分以上),下半茎及时交售进厂、无霉变、无侧芽的甘蔗,每吨加价20元。

(四)企业扶持政策

新植蔗补助:

1)新植现金补助:1月31日前,按四项技术要求新扩种甘蔗(前茬未种植甘蔗地块),每亩补助300元;

2)肥料补助:每亩补助29%复合肥40kg。

3)全程机械化示范补助:对流转土地并按“四项技术”要求进行全程机械化示范建设种植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大户、家庭农场,提供土地证明材料,报企业认可、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300元。

翻种补助:3月31日前,按四项技术要求翻种甘蔗,每亩补助100元。

甘蔗地膜覆盖技术推广补助:推广全膜覆盖,因地制宜选择全膜9kg/亩、双沟膜6kg/亩进行规范管理的新植和宿根甘蔗,按实际领用地膜数量,由企业补助50%、蔗农承担50%,蔗农承担部分记入物资预付款。实行单膜覆盖的,由企业补助地膜3kg/亩。

甘蔗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补助:甘蔗虫害危害严重区域,由企业制定农药防虫配方,每亩补助50元左右的农药。超出补助金额的农药款由蔗农承担,按预付甘蔗款办理。蔗农不愿承担的,取消农药补助。

担保贷款:蔗农在种植甘蔗过程中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无欠款记录、诚实守信、具备还款能力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制糖企业担保,向金融部门办理担保贷款,新种植的每亩担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宿根甘蔗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中耕管理期间,每亩担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现金预付款:蔗农在种植甘蔗过程中确实存在资金困难,无欠款记录、诚实守信、具备还款能力的,由蔗农提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给予办理预付甘蔗款,新植按每亩不得超过1000元标准;宿根甘蔗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中耕管理期间,按每亩不得超过500元标准,企业按信用社同期担保贷款利息收取资金占用费。

3.奖励政策

1)新植面积奖:以村、组为单位,不分水田蔗、旱地蔗,每亩奖励20元(村委会5元、村民小组15元)。

2)工业入榨量奖:以村、组为单位,以上个榨季的工业入榨量为基数,基数内奖励3元/吨(村委会1元/吨,村民小组2元/吨);超基数部分奖励9元/吨(村委会3元/吨、村民小组6元/吨)。

(五)乡镇(农场)甘蔗生产目标任务考核

2021/2022年度,全县甘蔗生产实行目标任务考核,即:乡镇(农场)新植蔗(含翻种)任务以县下达到各乡镇(农场)种植任务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下拨甘蔗产业工作经费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农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取消班子成员“评优评先”资格。

四、甘蔗种植、收榨、兑款要求

(一)种植要求:秋植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冬春植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严禁毁林开荒种蔗,提倡在海拔1200米以下,坡度25度以下,适宜甘蔗生产的地块发展甘蔗生产。

(二)调榨及收榨要求:

1.制糖企业调榨外来甘蔗,必须征得县委、县政府的同意,方可入榨陇川县。

2.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做好甘蔗砍运工作,加强砍、运、榨工作管理,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提高砍运榨管理水平。按时兑付蔗款,不得跨蔗区抢购甘蔗、严禁串榨。

3.科学合理安排开榨、收榨。制糖企业根据甘蔗生产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开榨时间。必须于2022年4月25日前结束收榨,凡超过4月25日收砍入榨的甘蔗,企业必须按每吨每天递增3元进行收购。

4.扣杂。实行有杂扣杂、无杂零扣的做法,每个单元糖厂全榨季平均扣杂比例不得超过1.5%。机收甘蔗根据收割质量,按比例实行浮动扣杂。


原文链接:http://www.dhlc.gov.cn/jhz/Web/_F0_0_5768ZRYA0E24ED5B2A2E49059A.htm

文章来源:陇川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