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

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3962    作者: 日期:2022/11/29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陇川农场:

《陇川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川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蔗糖产业是陇川种植面积最大、受益群众最多、增收渠道最稳定的重要骨干产业。为进一步巩固陇川蔗糖产业的发展,全链条重塑蔗糖产业,全力打造“云南重要的糖料基地县”,加快蔗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结合陇川实际,现就陇川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全链条重塑蔗糖产业”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工作方针,按照“稳定面积、良种良法、节本增效、持续发展”总体要求,扎实推进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陇川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2021/2022年度全县甘蔗收获面积30万亩,甘蔗农业总产量165万吨,工业入榨量150万吨,食糖产量20万吨。

(二)甘蔗种植任务。全县下达新植(含翻种)甘蔗面积10万亩,其中:水田蔗6.315万亩、旱地蔗3.685万亩(见附件1)。

三、主要政策

(一)国家补贴政策

蔗糖产业是云南传统特色产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产业。为切实保护蔗农利益,加快推动全省蔗糖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针对糖料甘蔗生产的关键环节和发展短板,国家对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实施补贴。

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新植面积每亩补贴350元,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每亩补贴170元,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每亩补贴20元,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每亩补贴25元,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每吨补贴30元,机收甘蔗运输每吨补贴15元,蔗叶机械粉碎作业每亩补贴20元。2021/2022年度,下达陇川县补贴资金7172.3万元。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函〔2020〕3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陇川县2021/2022年度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基础数据收集整理,表册上报、入户签字,全部由制糖企业完成。村委会、乡镇(农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

(二)县政府支持政策

1.安排乡镇(农场)甘蔗生产工作经费。其中:乡镇(农场)完成当年冬春甘蔗种植任务,按每亩10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甘蔗入榨工作经费,每入榨1吨甘蔗拨付1元,按乡镇(农场)甘蔗入榨量兑付。甘蔗生产工作经费,从蔗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从蔗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蔗叶综合利用补助资金。

3.安排县甘蔗生产督导组工作经费10万元,从县财政预算列支。

4.开展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从县财政预算列支。县级留20%,下拨乡镇(农场)80%。

5.安排甘蔗秸秆禁烧工作经费30万元,从县财政预算列支。县级留10万元,下拨乡镇(农场)20万元。

6.县级财政足额预算安排《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县级配套补贴资金。

7.县财政继续预算安排甘蔗农业保险配套资金,确保甘蔗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开展,切实保障蔗农利益。2021/2022年度,全县甘蔗政策性保险面积26万亩。

(三)甘蔗收购政策

1.国内蔗区

按照全省甘蔗收购价格形成机制和全州蔗糖生产形势以及《德宏州制糖企业关于2021/2022年度糖料蔗收购价格和生产扶持政策的决定》(德糖企联发〔2021〕1号),确定2021/2022榨季全州甘蔗收购价格为:优良品种每吨450元、普通品种每吨420元、淘汰品种每吨400元,品种类别按蔗区由制糖企业合理确定;继续实行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办法,糖蔗联动基价和联动系数执行云南省糖业协会指导意见,三类品种(淘汰品种)及境外甘蔗不享受糖蔗联动价。

2.境外蔗区

境外传统境外蔗区:一类品种每吨450元、二类品种每吨420元、三类品种每吨400元。品种分类与国内蔗区一致,境外蔗农每吨承担通关费用30元。

3.实行蔗梢做种加价政策。由企业推广种植的品种,采用上半茎做种的(上半茎留种达60公分以上),下半茎及时交售进厂、无霉变、无侧芽的甘蔗,每吨加价20元。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制糖企业要加大对甘蔗收购价格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各制糖企业要积极筹措和准备充足的甘蔗收购资金,按时兑付蔗款,并完善收购价格机制,保护蔗农收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

(四)企业扶持政策

1.国内蔗区

新植蔗补助:

1)新植现金补助:1月31日前,按四项技术要求新扩种甘蔗(前茬未种植甘蔗地块),每亩补助300元;

2)肥料补助:每亩补助29%复合肥40kg。

3)全程机械化示范补助:对流转土地并按“四项技术”要求进行全程机械化示范建设种植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大户、家庭农场,提供土地证明材料,报企业认可、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300元。

翻种补助:3月31日前,按四项技术要求翻种甘蔗,每亩补助100元。

甘蔗地膜覆盖技术推广补助:推广全膜覆盖,因地制宜选择全膜9kg/亩、双沟膜6kg/亩进行规范管理的新植和宿根甘蔗,按实际领用地膜数量,由企业补助50%、蔗农承担50%,蔗农承担部分记入物资预付款。实行单膜覆盖的,由企业补助地膜3kg/亩。

甘蔗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补助:甘蔗虫害危害严重区域,由企业制定农药防虫配方,每亩补助50元左右的农药。超出补助金额的农药款由蔗农承担,按预付甘蔗款办理。蔗农不愿承担的,取消农药补助。

担保贷款:蔗农在种植甘蔗过程中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无欠款记录、诚实守信、具备还款能力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制糖企业担保,向金融部门办理担保贷款,新种植的每亩担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宿根甘蔗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中耕管理期间,每亩担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2.境外传统蔗区(不包括境外八莫新区):

新植蔗补助:

1)耕作费补助:每亩补助耕作费100元。

2)肥料补助:每亩补助29%复合肥40公斤。

企业提供的农用物资扶持,可采取“以资抵物”方式,折合成等额现金兑付。

现金预付款:蔗农在种植甘蔗过程中确实存在资金困难,无欠款记录、诚实守信、具备还款能力的,由蔗农提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给予办理预付甘蔗款,新植按每亩不得超过1000元标准;宿根甘蔗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中耕管理期间,按每亩不得超过500元标准,企业按信用社同期担保贷款利息收取资金占用费。

3.奖励政策

国内蔗区:

1)新植面积奖:以村、组为单位,不分水田蔗、旱地蔗,每亩奖励20元(村委会5元、村民小组15元)。

2)工业入榨量奖:以村、组为单位,以上个榨季的工业入榨量为基数,基数内奖励3元/吨(村委会1元/吨,村民小组2元/吨);超基数部分奖励9元/吨(村委会3元/吨、村民小组6元/吨)。

境外传统蔗区:

1)新植面积奖:以村、组为单位,水田奖励15元/亩(村委会5元/亩、村民小组10元/亩);旱地奖励10元/亩(村委会3元/亩、村民小组7元/亩)。

2)工业入榨量奖:每入榨1吨甘蔗奖励1.5元/吨(村委会0.6元/吨,村民小组0.9元/吨)。

奖励兑现方式:经制糖企业验收合格,奖励资金直接兑现到村、组抓蔗有功人员。

缅甸八莫蔗区:对缅甸八莫地区返销入榨的甘蔗,按2元/吨标准计提工作经费,用于发展甘蔗有功人员及聘请八莫蔗区甘蔗生产管理人薪酬相关费用支出。

4.做好农业面源污染工作

根据《陇川县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方案》的要求,推动我县甘蔗产业绿色发展,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好转。制糖企业负责回收本企业发放的农用地膜、农药瓶袋的回收,具体回收方案由制糖企业制定。

(五)企业提取蔗糖发展专项资金及使用

2021/2022榨季,制糖企业原料发展专项资金每入榨1吨甘蔗提取9.7元。其中:2元由公司集中重点使用,6元由单元厂管理使用,资金主要用于甘蔗原料发展的投入、扶持、补助;1.7元作为全县甘蔗发展资金。县级甘蔗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蔗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研讨、甘蔗产业发展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及甘蔗规范化栽培技术培训、甘蔗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实施蔗糖产业项目相关经费、甘蔗生产工作经费、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经费及甘蔗生产发展相关经费开支。

制糖企业提取蔗糖发展专项资金,由企业实行专户管理,据实列支,允许税前调整。各制糖企业必须确保资金提取到位和保障使用,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乡镇(农场)甘蔗生产目标任务考核

2021/2022年度,全县甘蔗生产实行目标任务考核,即:乡镇(农场)新植蔗(含翻种)任务以县下达到各乡镇(农场)种植任务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下拨甘蔗产业工作经费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农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取消班子成员“评优评先”资格。

四、甘蔗种植、收榨、兑款要求

(一)种植要求:秋植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冬春植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严禁毁林开荒种蔗,提倡在海拔1200米以下,坡度25度以下,适宜甘蔗生产的地块发展甘蔗生产。

(二)调榨及收榨要求:

1.制糖企业调榨外来甘蔗,必须征得县委、县政府的同意,方可入榨陇川县。

2.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做好甘蔗砍运工作,加强砍、运、榨工作管理,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提高砍运榨管理水平。按时兑付蔗款,不得跨蔗区抢购甘蔗、严禁串榨。

3.科学合理安排开榨、收榨。制糖企业根据甘蔗生产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开榨时间。必须于2022年4月25日前结束收榨,凡超过4月25日收砍入榨的甘蔗,企业必须按每吨每天递增3元进行收购。

4.扣杂。实行有杂扣杂、无杂零扣的做法,每个单元糖厂全榨季平均扣杂比例不得超过1.5%。机收甘蔗根据收割质量,按比例实行浮动扣杂。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甘蔗生产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甘蔗生产的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小组功能作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已经规划好、建设好的甘蔗专业村、重点村以及甘蔗生产基础设施配套完备的田块、地块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产业和作物,加强对糖料生产保护区划定,要有力推动蔗糖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蔗糖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各乡镇(农场)要加强对蔗糖产业的领导,高度重视蔗糖产业发展,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县、乡、村层层签订《甘蔗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真抓实干,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实行县处级领导挂钩乡镇(农场)抓甘蔗生产。县处级领导对挂钩乡镇(农场)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切实帮助挂钩乡镇(农场)解决甘蔗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冬春甘蔗种植任务顺利完成。甘蔗种植期间县处级挂钩领导到乡镇(农场)抓冬春甘蔗生产不少于3次,并有相应的工作记录或简报。县处级领导挂钩乡镇(农场)名单(详见附件3)。

(三)大力营造蔗糖产业发展良好氛围。蔗糖产业是一项短、平、快的三产融合基础产业,关系全县农民收入和工业产值稳定,也是保障全县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充分利用国家对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进行补贴的有利机遇,大力宣讲产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通过讲政策、比实惠、强服务,坚定巩固提升产业的信心和决心。既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好蔗管好蔗的积极性,又要极力激活企业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在挖掘企业潜能中主动作为,同时,还要全心营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觉参与到蔗糖产业发展中来。

(四)加强甘蔗督导。甘蔗督导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督促乡镇(农场)完成甘蔗种植面积和推动甘蔗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督导乡镇(农场)抓好甘蔗中耕管理,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县甘蔗生产督导组要加强对甘蔗不同生产时期的检查、指导、协调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力的乡镇(农场)进行通报。要协调企业对蔗农进行培训,协同职能部门召开甘蔗生产有关会议,提出甘蔗生产相关建议,确保2021/2022年度甘蔗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榨季生产服务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通力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做好甘蔗榨季生产服务工作。一是涉农部门要及早筹备甘蔗生产所需的农用物资,保障蔗农甘蔗生产物资需要。二是农务员要做好甘蔗生产全程技术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发放甘蔗砍运票,坚决杜绝发放人情票、坑农害农、压级压价、克扣蔗农的行为。三是制糖企业要加大蔗区道路维修、架桥、排灌沟渠修建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蔗区道路的畅通。

(六)加大科技推广运用力度。各职能部门、制糖企业要与科研单位通力协作,研究新技术集成应用。加快新品种选育,大力推广良种,提高甘蔗良种覆盖率。加大“双高”甘蔗栽培技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肥的应用推广力度。加强宿根蔗铲蔸管理,提高宿根蔗产量。做好新农药、农肥试验示范,抓好甘蔗病虫防治,推广甘蔗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科学施肥,增施有机肥;鼓励蔗叶蔗梢还田,培肥地力;禁止蔗叶蔗梢焚烧,减轻环境污染,提升蔗叶、蔗稍、蔗渣的综合利用效率。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推进甘蔗生产中农膜、农药瓶袋回收,促进甘蔗生产向绿色高效方式转变,形成良性的农业生态系统。大力推广甘蔗种植、收获机械,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快甘蔗全程机械化推广进程,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效益。推广甘蔗间套种马铃薯、黄豆、玉米等作物,提高甘蔗种植综合效益。

(七)坚持走产业化发展路子,建设现代甘蔗原料基地。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扶持、谁受益”的原则,制糖企业要树立发展甘蔗现代农业的理念,遵循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规律,积极主动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良种推广、规范种植、农机与农艺结合,机械化生产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实现甘蔗生产水平显著提高,蔗农收入明显增加,原料基地建设稳固发展。制糖企业要把甘蔗原料发展与巩固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投入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甘蔗专业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使企业与农民成为利益共同体,真正建立起企业自身长久的甘蔗原料生产基地。

(八)做好疫情防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糖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依靠科技进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特别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管理和季节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真正做到人人学安全、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行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蔗糖产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九)严格验收新种甘蔗面积。各乡镇(农场)要进一步加强新种甘蔗面积统计上报工作,及时组织检查验收,提高测量准确率。新种植甘蔗面积统计上报工作要在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

(十)其他事项。护国乡、王子树乡、勐约乡,陇川农场管委,入榨外县的甘蔗,参照本意见执行。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dhlc.gov.cn/jhz/Web/_F0_0_576911A88F84E461C08B4C5BAF.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