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和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景罕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省、州、县关于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景罕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主要类型为滑坡、泥石流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全镇2个村委会,其中,均以滑坡和不稳定斜坡为主;其它村委会地质灾害分部相对较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危害性极大,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严重。因此,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三、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一)威胁对象
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地质环境调查。通过调查,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主要为村民宅房、耕地、农田水利设施和道路设施等。
(二)威胁范围
由于我镇区域地质结构较复杂,新构造活动强烈,岩体风化强烈、破碎,森林植被逐年减少,加之降雨集中,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分发育,危害严重,辖区内形成多处滑坡、泥石流灾害链,结合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和灾害易发程度,危险期为6月中旬至8月中旬。
四、重点防范期
根据陇川气象局编制的《陇川县2017年短期气象预测》,预计2017年总雨量较2016年同期偏多70 mm致90 mm,较历年同期平均偏多15mm预计5月份总雨量150mm左右, 主汛期6~8月份总雨量910mm致1010mm左右,其中,6月份400mm左右,7月份380mm左右,8月份320mm左右。主汛期内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过程,有局部洪涝、泥石流灾害发生,降雨高峰期出现在6月中旬至8月中旬,这段时期是防洪抗灾关键时期。因此,汛期防洪抗灾工作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库塘堤坎汛期前应进行普查,消除各种洪涝隐患,完善各类水利电力设施,泥石流多发地段应进行全面检查,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预计雨季结束期正常,10月中旬中至下旬初正式结束。由于降雨是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主要因素,全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任务仍然繁重,为此各村委会和村小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今年的重点防范期为2017年5月1日至8月30日;一般防范期为4月1日至5月1日;8月30日至10月30日。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组织领导
为加强和保障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协调和指挥。
组 长:尹兴洲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小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排早旦 镇人大主席
成 员:庾川盈 镇党委副书记
曹玲姣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赵昌起 镇纪委书记
沈玉喊凹 镇组织委员
张和文 镇宣传委员
邵曰存 镇武装部部长
排老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波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字 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侯建梅 镇人民政府挂职副镇长
徐鹤龄 景罕派出所副所长
李 晋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茂海 镇水利站站长
杨跃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岳麻孔 罕等村党总支书记
赵早昆 曼软村党总支书记
普麻都 曼面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明宽 景罕村党总支书记
普勒业 曼晃村党总支书记
罗勒干 广宋村党总支书记
唐勒诺 广帕村党总支书记
董炮三 曼胆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责任落实到人。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分析研究全镇地质灾害情况,督促实施景罕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和措施;
4、指导督促协调各村委会、村小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进行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
5、部署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协调或组织实施救灾行动;
6、各村委会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地质环境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做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治理工作;组织受灾地区群众及时转移、撤离、抢救和搜寻被困群众以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国土资源所、水利站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事故灾害分析,拟定处理对象,组织村委会、村小组监测员深入有隐患的河堤、水库、山坡、村寨进行实地勘查、监测,落实好各预防预报工作,拿出有效对策和工作措施,并随时汇报领导小组;
2、武装部、农服中心、派出所负责组织调动应急民兵、干警及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事故现场范围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抢险救灾现场秩序,安抚受灾家属,调动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疏散安置受灾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工作;
3、村委会、村民小组职责。负责随时深入各隐患危险河堤、水沟、水库、山坡进行实地监测,发现险情,马上进行预报预警,疏散群众、物资,关停设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抢险、自救工作,并及时上报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
4、其他所有部门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调动,积极配合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防治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继续认真落实“以预防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专兼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加大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
1、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各村委会对重点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范区要做好早安排、早布置、早准备。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增强责任意识,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负总责,村委会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辖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由县、乡、村三级管理机构和群测群防点以及相关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必要的管理制度组成。通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三为主”方针和“四结合”原则,将是指导我们减灾防灾必须长期坚持的举措。为搞好该项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体现公众参与,让群众广泛参与群测群防,发动群众加强对灾害点的巡查,把地质灾害的预报作为工作重点,鼓励单位、集体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宣传和执法工作
一是各村委会和国土资源所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环境保护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增强全民保护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实行封闭管理,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各项工程和建设活动,如:修路、采矿、新建房屋、开采地下水、土地开发等工程活动,要坚持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未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要责令其补做,对造成隐患危害他人的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4、完善各种制度,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地质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灾情巡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并认真抓紧抓好督促和落实,使其发挥好作用;二是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所报告。在报告的同时落实紧急救灾抢险预案。报告人要确实弄清灾害发生的原因、时间、危害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具体地理位置、交通情况,以便于调查和处理灾险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以及出现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否则,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三是要做好地质灾害汛期值班。村委会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好汛期值班,做到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值班要有记录,建立和完善监测登记备案制度。实行每日天气及地质灾害情况报告制,即每日下午4点前,向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时间定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值班电话:7955029,7955090。
5、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灾情就是命令,一旦有地质灾害发生,各村委会、村小组要充分发挥各种机制的作用,加强协调,积极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险救灾,尽快组织群众转移,把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灾区,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交通、电力、通讯部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灾区道路、供电、通讯的畅通;水利部门要确保灾区水利设施的安全;卫生部门要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区群众的安置;公安部门要做好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工作。要通过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6、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灾害治理范围
镇人民政府要争取建立地质灾害预防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扩大地质灾害治理范围。同时,要根据前段时间完成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库,对危害极大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上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请求给予列项治理;对危害不大的灾害点,要有计划地安排治理资金,并动员群众投工投劳,采用工程治理和生态治理的方法逐步进行综合治理,逐步改善环境,有效地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减少因灾伤亡,保证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正常运行,分清职责是关键。
(一)乡镇责任人
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所所长是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制定本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和成灾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重点村和厂矿;提出重点区和重要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要求;
2、实施方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指导、督促辖区内村委会和厂矿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
3、现场辅导监测人员选定监测点位、设置监测标志;根据隐患点具体情况,对监测内容、测量方法、观测周期、记录格式、数据整理和初步分析等提出基本要求,并监督上述要求的落实;
4、定期收集监测数据,对隐患点动态进行月际变化的趋势分析,根据变化趋势预测结果,指导监测人员及时调整监测工作;
5、审核地质灾害避灾明白卡,并监督发放到位。
(二)村委会责任人
村委会领导和监测员担任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的负责人,负责随时深入各隐患危险河堤、水沟、水库、山坡进行实地监测。
各村委责任人名单如下:
杨跃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岳麻空 罕等村党总支书记
赵早昆 曼软村党总支书记
普麻都 曼面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明宽 景罕村党总支书记
普勒业 曼晃村党总支书记
罗勒干 广宋村党总支书记
唐勒诺 广帕村党总支书记
董炮三 曼胆村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
1、根据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本村群测群防工作方案;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工作方案的实施;
2、对各隐患点认真监测,掌握每个隐患点的基本特征,跟踪每个点的监测工作动态,建立群测群防点档案;
3、审核地质灾害避灾明白卡,并监督发放到位;定期向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机构报送监测数据或资料;
4、提出发布紧急疏散避灾命令的建议,协助政府开展疏散避灾工作。危急情况下,可以直接组织群众避灾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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