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护国乡人民政府

陇川县护国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浏览量:18601    作者: 日期:2016/9/5

陇川县护国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乡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肩负着对乡村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和发展乡村经济促进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 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61人,退休人员12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2016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05.1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同比下降2.87%。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5.12万元,同比下降2.87%,其中:基本支出398.08万元,项目支出10.04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70.51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95万元

其中:办公费48.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75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7700元,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62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75.62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

1、商品服务支出7.08万元,主要用以下项目支出:乡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1万元;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6人×400元/人.年)1.84万元;乡人代会会议经费1万元;文化站活动经费及共享工程运行费1.8万元;非税收入安排自养人员工资1.4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小组补助2.96万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

社保基金预算属县级统筹安排,不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陇川县护国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2016年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陇川县护国乡人民政府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陇川县护国乡人民政府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本年预算数

上年预算数

同比增(减)﹪

21

22

-5%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10

10

0%

3、公务用车费

11

12

-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

12

-8%

2)公务用车购置

 

 

 

 

2016年与上年同比“三公”经费下降5﹪,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0﹪;公务用车费下降8﹪,下降原因:我乡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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