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2023年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陇川县聚力钢结构加工生产线项目)

浏览量:4274    作者: 日期:2023/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2022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7178167

    真:0692-7178067

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友谊路8号

    编:678700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陇川县聚力钢结构加工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城子镇振兴路61

建设单位

陇川县聚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32.42m2,总建筑面积3408.8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含成型区、喷涂区、产品区、原料区)、业务楼(含食堂、宿舍、会议室等)、宿舍楼。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钢结构13200t,铝合金构件30t。。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扬尘、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土石方。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切割颗粒物、焊接颗粒物、抛丸颗粒物、喷涂废气、物料装卸颗粒物;生活污水;设备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中修建冲洗系统(车辆、机械)1套,沉砂池1个,同时设置排水沟与沉砂池相连接,设置于施工场地出入口,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场地和进场道路洒水抑尘和施工期地基夯实,不外排。

2)施工期产生的初期雨水通过施工场地最低点设置的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可回用于场地、进场道路洒水抑尘。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严格落实住建部门关于建筑工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的相关要求。

2)在项目区场界设置不低于1.8米的挡墙围挡施工,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减少抛洒,车辆进出项目区时限速行驶。

3)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粉状物料场所尽量布置于道路北段,临时堆放时必须全部遮盖。

4)项目进出车辆必须于进出口设置浅水池及车轮冲洗,并及时清扫进入口周边物料散落的部分,保持路面清洁。

5)定时对运输路面进行清扫和洒水,减小起尘量。在施工场地安排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

6)施工机械尽量使用电作为动力,装修过程中尽量使用环保型油漆。

7)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现场搅拌。

3、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优化施工方式,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设备尽量布置于场地中部,避免在局部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2)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禁止鸣笛。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00-14:00及夜间24:00-6:00禁止施工,若确需这两个时间段施工的,应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要事先公告周围居民。

5)施工期间对周边居民进行公告、标语安抚,积极听取周边居民意见。

6)项目建筑材料运输经过敏感点时要减缓行驶速度,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物料。

4、固废

1)施工期剥离表土用作绿化覆土,其他土石方用于场地内低洼处填平和铺设场区道路,本项目无永久弃土石产生。

2)建设期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再生利用的全部厂区回填

3)生活垃圾投入园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设置临时旱厕,粪便由专人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

5、其它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采用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合理选择施工工序,避开雨天施工等措施缓解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

2)进出场地道路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同时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浅水池,清洗车轮携带泥沙,途经敏感点时要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物料。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通过①加强车间清洁,每日进行清扫,产尘较大区域需加强清洁频次;②切割设备前有条件的情况设置颗粒挡板、金属网或密闭间,减少粉尘产生;③于可洒水区域定时洒水,减少扬尘产生;④厂区四周种植乔木或围墙下风向设置防尘网、挡板,减少扬尘影响;⑤边角料中粉尘物必须袋装堆存,并加盖篷布,粉尘物尽快出售,避免大量堆存产生粉尘。项目厚钢材全部需抛丸,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沉降后自然扩散。

项目钢材全部使用水性涂料(水性醇酸树脂涂料)喷漆,挥发性有机物通过①合理设置集气罩,并定期检查维护,加强集气效率;②定期更换活性炭,保障处理效率;③保障涂料使用水性醇酸树脂涂料,如更换涂料导致污染物种类增加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增加10%以上应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另行环评手续。

项目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不低于60%)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落管收集后通过雨水管排入项目西侧工业园区市政雨水管网,最终进入南宛河。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西侧工业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陇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机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距离衰减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生产边角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仓库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焊接过程焊渣、废焊条集中收集暂存于原料区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漆物集中收集后可回收的回收,不可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通过移动加盖垃圾桶收集后可回收的回收,不可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清理频率为1-2次/年。机修废机油/液压油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危废暂存间)进行使用机油桶收集后暂存,用于项目设备齿轮润滑,多余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废活性炭使用大号塑料密封箱进行密封后运入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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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川县聚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开环评文件的情况说明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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