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陇川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政策解读

浏览量:17172    作者: 日期:2021/10/29


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和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现场会的精神,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函》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先易后难、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陇川县将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使广大农村“水变清净、塘归清澈”,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城市,为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和中国最美省份,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保障。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形成《规划》文本、说明书和附件。

 

二、 规划任务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函》要求各县(市、区)要以自然村为单位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和治理需求调查,为编制专项规划、建立各级管理平台打下基础;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试行),参照《云南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解决本行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为总目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财政投入能力,突出重点,分区分类施测,分阶段规划,梯次推进,分期分批次实施,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确保最终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安排,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委托滇鹰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和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现场会的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体现治理与保护、保护与发展的和谐统一,体现服务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思想,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做到规划先行,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陇川县美丽宜居乡村。

四、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陇川县下辖的所有村庄(不含社区),包括章凤镇、陇把镇、景罕镇、城子镇、户撒阿昌族乡、护国乡、清平乡、王子树乡、勐约乡、陇川农场管委会等451农场,共计68个村民委员会4个农场社区,753个自然村,其中需推进污水治理村庄720个,涉及41124户,受益人口174018人。

五、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按规划期限要求,按近、中、远期确定,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051号)中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指导,陇川县为三类县,因此,各规划期限目标为:

1、近期目标(2020年)

全县污水乱泼乱倒现象得到明显减少。近期(2020年)优先完成陇川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的农村区域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主要考虑重点建设村和城市近郊村。共完成1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增加受益人口6113人,累计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庄50个,累计覆盖农村人口16729人,近期村庄污水治理率达到9.61%

2、中期目标(2025年)

中期(2025年)完成陇川县优先治理和人居环境提升重点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主要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源区、城镇近郊和重点建设的村庄,共完成17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增加受益人口数52951人,累计完成污水治理村庄227个,累计覆盖农村人口69680人,中期村庄污水治理率达到40.04%

其中,2021年完成农村区域生活污水治理31个,涉及陇川县9个乡镇1个农场;2022年完成农村区域生活污水治理33个,涉及陇川县9个乡镇1个农场;2023年完成农村区域生活污水治理36个,涉及陇川县9个乡镇1个农场;2024年完成农村区域生活污水治理36个,涉及陇川县9个乡镇1个农场;2025年完成农村区域生活污水治理41个,涉及陇川县9个乡镇1个农场

3、远期目标(2035年)

2035年,基本完成陇川县753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农村地区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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