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警示教育:非法倾倒废弃菜叶,并承担治污费用24万余元。

浏览量:1326    作者: 日期:2017/1/17
 

20167月,有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昆明市石林县北大村镇板田心村青山冷链物流公司车辆运输的约几千吨废菜叶倾倒在他人种植三七的坝子里,并用土将菜叶围起,菜叶产生的废液产生恶臭。

接到案件后,石林县副县长张伟立即率领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涉案的5名当事人倾倒废弃物行为属实。倾倒点具体位置是石林县西街口镇小雨布宜村死人冲。倾倒废弃物主要为冷库及批发市场废弃菜叶,均来自于曲靖市陆良县相关企业,由主要当事人杨某某组织运往事发地堆放。在堆放过程中,有渗滤液向外环境排放且堆放点有明显臭味。

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并对5名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经石林县环境监测站现场取样检测,堆放场所排放渗滤液严重超标。石林县环保局向杨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按程序将案件移送至石林县公安局。

随后,石林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某下达行政拘留13天的决定,对其他4名责任人(运输车驾驶员)下达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石林县环保局对查获的4辆运输车辆依法进行了扣押。

针对杨某某近期内无力完成废弃物清理的情况,石林县政府出面协调,由西街口镇镇政府牵头组织,先行将现场堆放的废弃物统一清运至50公里外的垃圾处理场处置。西街口镇镇政府组织近40辆大货车、两台挖掘机和1台装载机,连夜将2800吨废弃菜叶全部清理完毕,并对场地进行恢复。

杨某某在行政拘留到期释放后,赶回老家多方筹集资金,一个月内分两次缴清了243576元污染治理费用。针对杨某某积极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和家庭贫困的实际,经石林县环保局案件审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其免于经济处罚。

在责任追究方面,经后续调查,小雨布宜村民小组组长李某某私自与杨某某签订租地合同、帮助协调堆放废菜叶用地并收受协调费,给予免职处分。雨布宜村村委会主任负有领导责任,另有两名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给予通报批评。此外,雨布宜村村委会须向西街口镇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石林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坚决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相关要求。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