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236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 部收支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行政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工业、内贸、外贸、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管理的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我县的内贸、外贸、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相关政策的建议。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县年度进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商务发展规划,提出体制改革意见和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运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指导全县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贸易标准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指导全县企业参与周边国家经贸活动及涉外事务;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外资申报工作;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全县利用分析研究外商情况,定期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贯彻执行全县涉外事务和外事活动,参与边境事务处理,维护和发展同邻国的睦邻友好与合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口岸基础是建设的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口岸通关便利化工程,确保口岸运行;承办陇川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中共陇川县委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陇发〔2015〕4号)和《陇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的通知》(陇机编〔2015〕39号)、《陇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陇川县人民政府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的通知》(陇机编〔2016〕39号)、《陇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县工业和商务局人员编制的通知》(陇机编〔2016〕42号)精神,设立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陇川县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陇川县外事和工业商务局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陇川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将原陇川县外事和工业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局。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紧急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工业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四)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和生物化工、燃料乙醇、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提出工业化、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五)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八)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内贸、外贸、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我县内贸、外贸、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相关政策的建议。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县年度进出口规划和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商务发展规划,提出体制改革意见和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流通方式;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执行全县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指导全县企业参与周边国家经贸活动。
(十一)负责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十二)指导全县利用外资申报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定期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
(十三)负责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口岸通关便利化工程,确保口岸正常运行。
(十四)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应用,引导支持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推进电子商务的境内外合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运行、监测和分析;负责组织商贸领域电子商务的培训。
(十五)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制度建设、文秘、机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办、保卫等工作;督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办公设施、车辆管理以及财务、劳资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管理以及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工业和商务行业社会团体的有关工作。
(二)项目投资股
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先进技术推广和应用;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督,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工业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投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生物化工等新兴产业发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承担有关投资管理工作;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
(三)企业股
负责有色、建材、化工、食品、医药、造纸、饲料、电力、煤炭等行业管理;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市场动向,促进行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和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协调推进银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建 设;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推动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投诉,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陇川县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要素;监测分析工业物流(内外贸易)企业运行态势,拟订工业物流(内外贸易)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内外贸易)企业发展。负责全县工业、内外贸易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县工业、内外贸易、三资企业统计报表的编报。
(五)节能股
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拟订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意见;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实施行业节能和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拟订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
(六)信息产业股
结合县内外及国际经济合作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商务信息资源的相关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应用系统及平台建设;组织指导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和绩效评估工作;协调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络“三网融合”;配合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负责工业和商务局网站的维修和信息的采集、报送以及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工作。贯彻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审查无线电台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按照权限审核上报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核发无线电台执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实施无线电监测;提供无线电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服务。
(七)工业园区股
贯彻落实有关工业园区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开发建设方案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加强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工业园区各项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承担入园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的收集、汇编、报送工作;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对入园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审查意见;做好工业园区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园区项目储备库;对工业园区内各类招商引资企业进行指导监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和监督工业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负责协调工业园区的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八)政策法规股
参与工业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参与企业深化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有关事务;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信息化发展的对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工业和经贸综合性政策文件;组织制定工业、经贸、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工程系列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生物化工等新兴产业发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制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对全县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口岸建设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全县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局机关普法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督促县级盐务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
(九)口岸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口岸管理工作的政策;负责口岸协调组织和口岸信息上报工作,加强与口岸联检单位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协调;编制申报口岸开放、建设规划;审理申报口岸的开放与关闭;组织口岸的集疏工作;负责口岸运行的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指导口岸联检单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协调口岸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负责口岸联检中心及拉勐通道联检设施运行的指导工作,确保通关便利化的实施。
(十)外贸外经外资股
负责编制全县进出口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企业申报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业务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县外贸企业的进出口任务,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处理有关对外贸易方面业务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进出口经营权资格的审核备案上报工作;负责办理对外贸易中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计划、汇总、申报和分配工作;负责全县加工贸易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一般贸易、边境贸易、加工贸易、过境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替代种植、转口贸易、边民互市贸易等业务的开拓和发展工作;研究和管理我县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工作。分析我县贸易发展状况,提出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负责全县外贸、外经、外资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拟订下达和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年度规划;指导办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等工作,参与全县对外经贸合作项目的发布、洽谈和招商。负责办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我县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编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年度计划及国家限制进口商品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上报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原材料和设备进口;负责对外商投资资金到位情况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和办理县内投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的相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一)内贸市场股
指导和协调全县内贸经济发展,负责全县内贸流通市场的市场准入。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调控建议;组织上级财政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规划工 作;负责重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保障供应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指导全县加油站建设审批及年检、报废汽车、茧丝绸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我县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工贸、农贸和内外贸结合;贯彻执行国家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贸易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的现代化;负责指导全县流通企业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拓全县城乡市场;管理全县批发、零售、餐饮业、再生资源回收、国内展览等服务行业;负责我县内贸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内贸信息资源的相关工作;负责内贸信息化、信息的采集、报送以及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健全、规范我县市场体系的规章和标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负责内贸企业市场的经营秩序整顿规范工作;做好对重要流通市场(酒类流通、报废汽车、汽车、建材、成品油)的秩序整顿规范。规范全县批发、零售、餐饮业、再生资源回收、国内展览等服务行业的市场秩序。
(十二)电子商务股
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应用,引导支持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推进电子商务的境内外合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运行、监测和分析;负责组织商贸领域电子商务的培训。
四、人员编制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兼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局长2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安全以及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行政审批项目,以陇川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1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4191904.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91904.3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减少了3030095.64元,减少变动原因是一个是外事办分出另一个是代报企业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1364260.13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8867.67元,占总支出的50.05%;项目支出15665392.46元,占总支出的49.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分离和企业代报数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为15698867.67元,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60918.8元。与上年对比变动增加了9.95%主要原因分析企业代报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56918.88元占基本支出的15%;办公费、印刷费、印刷费、出差费、工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日常公用经费1275132.43元占基本支出的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10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为11685786.36元占基本支出的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65392.46元。与上年16203700元对比减少了538307.54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238657.92元占项目支出的46%,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为8426734.54元占项目支出的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64260.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3085300.00元,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投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45,25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8.96 %。主要用于抚恤金58585.00元,节能环保30036.91元,基本建设支出4920000.00元能林水支出3047484.79元,交通运输支出基础建设5708407.67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651900.00元商业服务业支出77590300.91元,住房保障支出24558.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19 %。主要用于抚恤金。
3.节能环保支出30,03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9 %。主要用于公务开支。
4.城乡社区支出4,9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5.69 %。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基础建设。
5、农林水支出3,047,484.79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9.79%。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基础建设。
6、交通运输支出570840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8.27%。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基础建设。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51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1.51%。主要用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微型企业补贴。
8、商业服务等支出775903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4.73%。主要用商业替企业代种植补贴,企业稳增长进出口奖励、中央茧丝绸发展资金,内贸流通监测资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245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000.00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000.00元,完成预算的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个原因是外事办分出费用减少,另一个原因是压缩车辆及接待费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2000元比2016年111600元减少29600元,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0元,下降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主要原因一个原因是外事办分出费用减少,另一个原因是压缩车辆及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000.00元,占51%;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0元,占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1(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开支,项目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49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外事办分出代报企业数额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13000.00元,印刷费66000.00元,咨询费30000.00元,水电10000.00元,电费41900.00元,出差费40000.00元,劳务开支138000.00元,工会费93400.00元,其他费用邮电费242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资产总额231793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16398800.00元,固定资产67805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4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4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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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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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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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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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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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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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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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317.93 |
1639.88 |
678.05 |
536.92 |
52.23 |
0 |
88.9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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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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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专业名词解释
1.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有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有所有泉的客体。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开支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防范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有、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拉偶的行为。
(五)陇川县工业和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整体绩效情况:陇川县电子商务平台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电商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在以后的将来加有更大的平台。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12400236601111
1
[附件: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15031012009]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302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