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浏览量:31063    作者: 日期:2018/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四)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五)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六)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具体的设立条件。

 根据《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账,保留证明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票据。

文章来源:云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