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陇川农场:
根据县气象局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近期我县强降雨天气明显增多,洪涝和地质灾害处于高发易发期,为切实做好防汛防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务必严格贯彻落实好《关于全力做好防汛防灾暨汛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陇办发电﹝2017﹞96号)要求,并认真组织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二、各乡镇(农场)、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带班、专业人员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险情和灾情信息。坚决杜绝因汛情、灾情报送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导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陷于被动局面的情况发生。若发生灾情和相关安全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办)进行书面情况报告,因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形成书面材料的可以先采用电话报告,但必须及时补报书面材料。县委办值班电话:7173812,县政府办(县应急办)值班电话:7176756。
附件:1.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017)第6期
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017)第7期
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第54号
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附件: 附件1:陇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017年第6期)_正文]
[附件: 附件2:陇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017年第7期)_正文]
[附件: 附件3:陇川2017年8月18日暴雨黄色预警信号(54号)_正文]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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