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90号)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我州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德宏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特色的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突出发展重点,着力实施应用普及、主体培育、示范创建、农村电商、跨境电商、支撑保障六大工程,充分激发电商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努力将德宏建成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为我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逐步规范原则。将电子商务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纳入“十三五”规划体系,优化政策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突出政府在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引导支持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原则。以农村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为重点,突出电子商务在高原特色农产品、翡翠珠宝、旅游休闲、仓储物流、进出口加工产品等方面的应用。
坚持营造环境、创新驱动原则。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建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外部环境,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创新,推动国际化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8年,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争取申报瑞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电商示范企业20户,电商从业人员3万人,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创建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聚集区,电商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产业链不断延伸,初步形成全州协同推进的电商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平台,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分别达60%和80%以上。建成2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培育年营业收入过亿元、过10亿元的电商示范企业30户和3户,全州电商从业人员6万人以上、交易额60亿元以上,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口岸对外贸易的重要方式。
(四)发展布局
——近期布局(2016—2018年)。加快推进瑞丽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建设,组织瑞丽市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争创瑞丽市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全力推进德宏州国际科技创新孵化园建设,创建芒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吸引优秀人才到德宏发展。重点打造瑞丽、芒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心,实现企业、农村、社区电子商务全覆盖,大力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为全州电商产业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远期布局(2019—2020年)。鼓励和支持各县市按照区域特点、优势产业和产品特色,推动电商与产业嫁接融合,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加快构建以瑞丽、芒市为中心,以盈江、陇川、梁河为支撑,全方位、多元化发展的“两中心、三支撑、多点辐射”的产业发展格局,建成瑞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工程
引导制糖、食品加工、珠宝玉石、红木家具等实体企业入驻B2B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工业、农业、商贸、旅游、物流等行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促进线上线下互动经营、融合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企业与知名电商平台对接,推动文化旅游产品、景点景区、娱乐餐宿和纪念品商店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推进智能移动终端在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等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应用,发展移动支付服务、便民服务和商务信息服务。鼓励商贸企业进社区开设O2O网购体验店,支持社区建设公共家政服务网络平台,鼓励社区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家政、洗衣、家电维修、票务、生鲜配送等生活服务主动接入电商平台,实现居民生活消费电子化。(州商务局、工信委牵头;州农业局、旅发委、教育局、卫计委、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
(二)实施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支持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做强做大,扩大全州名特优产品网上集中展示与销售。引导规上(限上)企业建设官方网站或将现有网站转型升级为在线销售商城,鼓励企业推广“PC网站+手机网站+微网站+APP”全网营销模式。支持知名电子商务运营企业到德宏设立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客服中心、数据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分支机构,利用大平台提升全州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信委、科技局、农业局、工商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配合)
(三)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标准,重点培育和认定一批州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优秀网商。积极申报和创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鼓励工业园区以“园中园”形式建设电商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加快推进电商产业园、淘宝·特色中国·德宏馆、电商孵化平台、农村村淘平台、本地O2O平台、跨境电商平台、产地直供B2B平台、培训平台等“一园一馆六平台”建设,促进C2C、B2C、B2B、O2O、跨境、村淘、物流、仓储、金融的深度融合。到2018年,力争培育1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成瑞丽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陇川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2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信委、科技局、农业局、工商局、财政局、州人行配合)
(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工程
积极争取和实施云南省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州、县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鼓励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等,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直销,加快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以返乡毕业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作用。鼓励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在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零售终端,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示范网店。鼓励电商企业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有效整合现有涉农物流资源,开展多种方式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重视发展农村全冷链物流。支持农户和企业加快优质特色农产品资质申报认证,加强网销农产品生产标准制定、农产品品牌打造、品牌推广宣传。大力推进旅游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庄园、乡村生态休闲等电子商务,延伸发展“互联网+”农村服务业。推动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名镇和村落进行网络营销,提升发展乡村旅游。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加强合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网店建设、品牌培育等专业化服务。建立政府、协会、驻村工作队等共同推进电商扶贫的工作机制,探索一店带一户或多户、一店带一村或多村等电子商务脱贫攻坚新模式。(州商务局、农业局牵头;州供销社、旅发委、科技局、扶贫办、财政局、邮政管理局配合)
(五)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工程
鼓励外贸出口加工制造和传统外贸企业搭建全网营销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企业间(B2B)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南亚东南亚国家市场。全面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政策,发展企业对消费者(B2C)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加强与浙江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合作,共同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推进瑞丽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认真落实正面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加强职能部门监管协作,建立完善报关、报检、结汇、退税、纳税等适应电子商务活动的管理机制。建立企业和商品的信息自备案认证体系及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打通海关、税务、外汇、检验检疫、商务、物流、金融之间的信息壁垒,做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形成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线上“单一窗口”管理模式。积极引进国际物流快件、跨境支付服务企业,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商企业联合,做强做大一批跨境电商平台。组织瑞丽市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复制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经验,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两个平台,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州商务局牵头;州人行、工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国税局、邮政管理局,瑞丽海关、畹町海关、瑞丽检验检疫局配合)
(六)实施电子商务支撑保障工程
推进“宽带中国”行动计划和“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加快4G网络、无线网络建设,实现城乡、园区、景区等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强交通、商贸、农业、供销、邮政、物流、快递、电商等城乡物流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和基础设施共享衔接,重点扶持发展3-5家物流快递企业。发挥邮政点多面广和普遍服务的优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推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鼓励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建立诚信网商信息管理平台和电商企业联盟,制定电子商务自律规范和信用风险赔偿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鼓励州内金融机构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安全认证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全面落实网络实名制,保障网络用户实名信息真实有效,确保在线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州工信委、邮政管理局牵头;州商务局、发改委、农业局、旅发委、财政局、供销社、州人行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
设立德宏电商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整合各项上级支持电商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德宏电商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发展。采取项目贴息、投资补助、专项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电子商务重大项目、产业园区、示范企业、电商平台、网络推广、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建设、电商模式创新及重点乡镇村农村电商发展。(州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农业局配合)
(二)整合电商资源
扶持建设县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引导电商企业入驻园区,互通有无、信息共享、抱团发展。以打造电子产业园为抓手,重点整合电商发展项目、产品供给、平台资源、品牌资源、协会资源,支持中小电商企业个性化发展。加大物流、网络、金融、商贸资源整合,推动物流快递、宽带网络、金融支付、商贸流通互促共融、衍生发展。整合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特色农产品、经营网络、农产品信息、土地流转服务等线下农产品电商资源,拓展电子商务服务“三农”的深度和广度。(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信委、农业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金融办、州人行配合)
(三)强化政策扶持
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工业用地、仓储用房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对州级以上电子商务重点企业扩大经营、省内外电子商务知名龙头企业落户和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建设,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支持,探索电子订单、应收账款质押和产业链核心企业、电子商务协会担保、小组成员联保等贷款担保方式。研究制定德宏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细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扶持办法。(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信委、国土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金融办、州人行配合)
(四)加快人才培育
鼓励社会力量建立电商人才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院校合作和独立办学,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营销大户、自然人等电子商务应用培训。以大学生、农村青年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每年举办1-2期高级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培训班,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职业化电子商务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鼓励州内高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在相关专业增设电子商务课程,普及在校学生的电子商务知识。制定引进高端电商人才实施办法,把引进电商人才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引进的优秀电商人才和团队实行“一事一议”奖补。(州商务局、人社局牵头;州科技局、团州委、教育局、财政局、工信委配合)
(五)优化发展环境
全面清理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前置审批事项,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放宽电子商务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条件。建立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商务、工信、公安、工商、税务、银行、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监管职能,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网络经济犯罪行为。加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协会开展技能培训、企业交流、电子商务会展与论坛、网货交易会、企业等级评定等活动。建立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和运行监测系统,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依法保护电商户商业秘密,严禁任何部门将统计数据作为统计以外的其它依据。(州商务局牵头;州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农业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州人行配合)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德宏州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州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州商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有关成员单位抽调,或从央企成员单位选派挂职。各县市、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
商务部门要主动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县市和州直部门要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充分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要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纳入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年终工作综合考评内容,建立督促考核体系,实行督查通报机制。
(三)营造发展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大力宣传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各项举措。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村镇、农村电商示范户和优秀电商服务站评选活动,提升示范带动效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在信息交流、电商培训、商务合作、政策咨询、技能竞赛、考察学习等方面的桥梁作用。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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