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16376    作者: 日期:2017/3/28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64号),加快我州工业转型升级,增强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层次,提高竞争实力,推动我州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大战略定位和省委省政府对德宏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抓住“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国家战略实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重大机遇,顺应产业变革新趋势,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核心,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和智能应用为主攻方向,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分层次、多维度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制造体系,建设生态工业强州。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有关支持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2.立足实际,开放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切实提高制造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我州地缘优势,推进对南亚东南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强多方位合作交流,提升制造业国际化水平。

3.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紧扣《中国制造202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强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多层次、分类别推进实施智能制造和智能应用,提升全州制造业智能化水平。

4.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机制,积极搭建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各类互联网平台和信息平台,强化联合攻关研发、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推动制造业绿色化转型。

(三)主要目标

2020年,生态工业强州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类别

具体指标

2020

2015

2025

创新发展

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0.4 (2014年数)

1

1.5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

4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3

6

20

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3

18

30

质量效益

制造业增加值率(%)

23.28

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

2020年提高2个百分点

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

7.5左右(“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

6.5左右 (“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

两化融合

宽带普及率1 (%)

48

60

80

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2 (%)

2015年提高16个百分点

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关键工序数控化率3 (%)

2015年提高20个百分点

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

绿色发展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

2010年下降43.48%

2015年下降16%

2015年下降21%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立方米/万元)

<60

<55

<40

工业主要污染物

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52

56

6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90.6

92

95

:1.宽带普及率用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代表,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固定宽带家庭用户数/家庭户数

2.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应用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的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规模以上企业总数量

3.关键工序数控化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的平均值 到2025年,基本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制造业辐射中心和区域经济增长极。全州制造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显著增强,产业层次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重点行业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智能制造和智能应用成为普遍模式;单位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培育形成10个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百亿级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

二、重点领域

 围绕以下5大领域,引导重点行业向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提升制造层次,构建新型制造体系。

(一)先进装备制造与应用

 1.汽车制造。加快推进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汽车产业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四大工艺车间建设。达到一期5万辆/年生产能力,投入机器人预计47台(左右侧围线4台,下部线10台,主线20台,门盖线13台),机器人预计投资5000万人民币以上;二期扩展至10万辆/年乘用车生产能力,同时预留5万辆/年轻卡生产能力。生产线达产后,该智能焊装生产线可生产白车身(未涂装车身)15万辆/年。

2.特色农机。重点发展小型多功能耕作、播种、植保、收获、加工等高原特色农机,积极开发咖啡、茶叶深加工设备以及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烘烤设备等。积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农机制造企业,提高农机精准作业能力,促进特色优势农产品专用机械设备的发展。鼓励发展拖拉机、小型联合收割机、甘蔗收割机、澳洲坚果和滇皂荚及核桃剥壳机、竹材加工设备、橡胶初加工等农机。研发和生产具有信息获取、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的新一代农机装备。培育农机制造企业。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小型农机生产基地。

3.节能环保装备。围绕城市建设和生活,积极推动环保设备研发制造,重点发展城市、村镇、工业、医用等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及污水处理成套设备、饮用水净化设备、水资源再利用的中水再生装置、废气处理和消烟除尘设备等。积极发展高压变频调速节能系统、高效节能余热余压利用成套设备。

4.机器人及3D打印。围绕汽车摩托车、机械、电子、食品加工等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应用、3D打印等需求。引导和鼓励企业将机器人、3D打印等技术应用于智能制造工厂及车间,提升机械、制药、制糖、冶金、化工、电子、建材制造等传统行业的智能化水平。

5.交通物流。围绕加快建设芒市临空物流园和瑞丽国际物流园,在货物装卸、仓储、运输和管理等方面,大力支持智能化机械、设备的应用,打造和建立健全现代交通物流体系。

(二)新材料

1.稀土材料。稳步发展稀土深加工,延伸稀土产业链。依托企业主体,建设稀土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稀土生产产业链。以稀土催化材料为核心,加快推进化工催化剂材料产业化进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合作发展稀土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集群。

2.非金属材料。以工业硅为基础,发展以太阳能级多晶硅、单晶硅为主的光伏材料,以电子级多晶硅、大直径高纯度晶硅晶片为主的半导体材料,以有机硅为龙头的硅材料加工下游产业。发挥资源能源优势,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三)电子信息

大力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以瑞丽和芒市园区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东部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培育和发展电子通信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数字视听、电子元器件产品、智能终端设备、北斗卫星导航终端设备、集成电路加工和制造。鼓励和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培育和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面向两亚的电子设备加工集散地;加大与知名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合作力度,大力发展服务于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数字内容、数据托管、技术推广、管理咨询等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商销售平台,培育和发展高原特色农副产品电子商务,依托贡米、咖啡、石斛、干巴、茶叶等,打造“淘宝村”和“德宏馆”,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多种交易方式;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工业生产经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

(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

1.特色制药。依托优势企业和生物资源优势,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以作用机理明确、临床疗效确切、使用安全为方向,强力推进石斛、鹿茸、萝芙木、绞股蓝、重楼等我州道地药材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大力挖掘傣药等民族药资源,推进“傣药”名方名药二次开发。结合GMP改造,支持制药企业广泛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打造若干国内省内先进医药行业智能化改造标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全面提升医药产业竞争力,把我州打造成省级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2.健康产业。结合医疗、保健、日用、养生、休闲等消费需求,开发健康产品,培育知名品牌,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壮大。

(五)高原特色农特产品深加工 发挥资源优势,培育德宏民族及传统特色食品加工业,系列化开发粮食、糖、咖啡、茶、果蔬制品、木本油料、畜禽及制品等高原特色食品,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品牌建设,打造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利用智能装备和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造提升特色农产品加工生产设备,努力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研发数字化、生产智能化、产品精深化、销售网络化。围绕规模化种植养殖、农特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大力培育特色产业电商、农产品定制等“互联网+”新业态。

支持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20000吨速溶咖啡生产线智能车间示范项目,最终实现速溶咖啡生产线智能车间。

 三、实施7大重点工程

(一)智能化改造工程

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实施企业、工厂、车间(生产线)不同层次整体或部分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每年滚动实施重点项目,带动行业智能化改造。率先实施机械装备、消费品、食品药品企业生产、管理、仓储、销售等全过程智能化改造,树立智能制造德宏标杆。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装备、食糖、化工、建材、食品药品等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加快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轻纺等行业的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促进智能装备广泛应用。引导企业建设数字化生产车间、在线及远程测控等先进制造能力。鼓励智能制造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解决方案设计及系统集成等服务机构。加快工业机器人在汽车、电子信息制造、物流仓储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围绕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使用柔性自动化生产装配线、数控机床等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制造设备。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支持企业智能化成果应用、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应用等。鼓励企业开发智能终端产品。推动制造业产品与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无线通信、移动互联网、自动控制等技术的集成和跨界融合创新,提升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工业大数据集成应用,支持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牵头部门:州工信委,协同部门:州发改委、州科技局科协、州国资委)

(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组织实施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在机械、稀土新材料、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领域,支持建设州级和省级重点行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开展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打造公共技术创新体系,为重点产业及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质量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技术服务。完善技术创新成果储备和交易机制,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1-2个从事技术集成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形成国家级、省级、州级企业技术中心体系。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基础作用,建立一批产业创新联盟,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围绕重点产业,每年滚动实施一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牵头部门:州科技局科协,协同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

(三)两化融合工程

全面落实《德宏州“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和支持CAD/CAM/CAE/CAPP等计算机辅助软件在产品设计、制造中的应用,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大力推广ERP系统(企业内部管理业务系统)、DCS系统等在企业内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提高工业控制系统应用水平;积极鼓励企业生产过程环境监控和远程监视与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减少污染排放;全面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制造”。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带信息技术,改造原有产品及研发生产方式。推动制造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柔性制造、个性定制等制造模式创新试点;有效开展企业“两化融合”标准的评估、试点、宣贯和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带动企业创新能力、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等竞争力整体提高;完善面向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奠定“智慧园区”建设基础。(牵头部门:州工信委,协同部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质监局)

(四)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推进“德宏制造”质量品牌建设,实施工业质量品牌行动计划,扶持若干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认定机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德宏制造”知名品牌和优势产品。支持州内企业开展与省内、国内外知名大企业(集团)、院校的全方位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的产能合作和市场开拓。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名牌、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等。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工业产品标准的宣贯工作,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落实。支持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组织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积极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采用生产流程控制、在线检测、仓储物流的智能装备及系统,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鼓励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在装备、化工以及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加快建设一批州级和省级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健全完善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生产经营企业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质量黑名单制度,加强监管、检查和责任追究。(牵头部门:州质监局,协同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科协、州商务局、州工商局)

(五)绿色制造工程

组织实施制糖、工业硅、化工、建材、矿产采选等传统产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安全生产等专项技术改造,加快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应用。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合理调控工业硅、水泥等行业产能规模。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开展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依法强力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努力推进中低品位矿产和尾矿等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推进工业节水,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培育树立一批节水标杆企业。支持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开展绿色示范引领,打造5个绿色园区和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牵头部门:州工信委,协同部门:州发改委、州科技局科协、州环保局、州水利局、州国资委)

(六)制造业服务化工程

引导促进企业生产模式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并重转变,营销模式从提供设备向咨询设计、项目承接、工程施工、仓储物流、系统维护和管理运营等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支持骨干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开展从研发设计、技术转让、培训到建设管理的系统集成服务。促进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与健康服务业协同发展,开发个性化产品,拓展定制化服务。积极发展面向智能制造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提高制造业信息应用系统的方案设计、开发和综合集成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无缝对接制造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产品、市场的动态监控、预测预警和精准营销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重点培育和建设5个州级和3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支持骨干企业整合资源,组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设计单位共建工业设计中心,推动企业与工业设计服务对接。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公共平台。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与多式联运、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人力资源、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我州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协同部门:州工信委、州科技局科协、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

(七)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制造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组织实施制造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度重视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锻造在国内、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家。强化职业教育,全面推行订单式培训,引导普通高等院校拓展应用技术类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示范。完善政策和机制,加大引智力度,积极引进智能制造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鼓励州内中、高等院校通过开设专业、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各类工业人才的培训,加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干部培养力度,提高干部素质,为落实智能制造提供人才保障。(牵头部门:州人社局,协同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科协、州教育局、有关院校)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德宏州实施“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州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为组长,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和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委编办、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州环保局、州法制办、州安监局、州质监局、州工商联、州工商局、州地税局、州食药监局、州监察局、人行德宏中心支行、德宏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重大规划、政策、专项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协调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实施瑞丽市和芒市申报“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工信委主任兼任。负责领导日常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成立德宏州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策制定提供咨询。建立德宏州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实行中期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统筹财政既有资金加大对智能制造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纳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努力探索建立德宏州智能制造产业和应用投资基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整合各项发展资金统筹使用,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制造业升级和两化融合。对智能化改造、智能装备生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和智能装备应用等新建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吸收民间资本的德宏州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重点支持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与创新、智能制造与应用等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积极向省和国家有关部委争取资金扶持,用好省和国家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各项财税政策。(牵头部门:州财政局,协同部门:州工信委、州科技局科协、州地税局、州国资委)

(三)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适合制造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制造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扶持,带动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资金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上市、“新三板”挂牌融资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形式筹集资金。对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成功融资的企业按照现行政策给予补助扶持。完善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银政、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建设,建立落实《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年度发布制度,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入。鼓励各级信用担保机构优先对州内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探索开发适合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牵头部门:州金融办,协同部门:州工信委、州财政局、人行德宏中心支行、德宏银监分局)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

围绕《中国制造2025》,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大企业(集团)配套协作,建立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骨干,大中小微企业上下游产业(产品)延伸、关联配套、集聚发展、区域协作及专业化分工的新机制。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培育产业“小巨人”,带动形成制造业特色产业集群。搭建多层次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全州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依托省内和州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吸引社会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线上线下入驻平台,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开展协同服务。(牵头部门:州工信委,协同部门:州人社局、州工商局、州工商联)

(五)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全面推进制造业领域深化改革,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营商环境。全面实施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强化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制造业领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招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引资和服务环境。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强化不作为、乱作为、庸政、懒政等行为的过错责任追究。严格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全州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取缔各种不合理收费,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强化节能、安全、环保监察,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推进制造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委编办、州监察局、州法制办、州政府督查室、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食药监局按照职能分别负责)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