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浏览量:89    作者: 日期:2026/6/1

编号:2026第22号

周四茹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陇川县景罕镇景坎糖厂陇房(2001)共字第00001655号《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共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四茹

2026年5月26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